司法培训资讯网:近日,舟山市阳光公证处应当事人公证申请办理保全证据公证,以公证手段助力诉前保全,以“公证+司法辅助”方式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证据保全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对与申请人权益有关的、有法律意义的证据、行为过程加以提取、收存、固定、描述或者对申请人的取证行为的真实性予以证明的活动。本案申请人因买卖合同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案涉金额达数千万。为防止被申请人恶意转移财产、保证日后生效法律文书的顺利执行,申请人已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而为了进一步保障自身合法权利,申请人同时向我处申请办理证据保全公证,对被申请人名下的仓储货物进行保全。
案情紧迫,我处依法受理上述公证申请后急事急办,迅速安排好承办公证员及助理,并与法院和申请人进行沟通。敲定了具体流程与细节后,一行七位公证人员冒雨赶赴现场进行证据保全。公证人员针对仓库环境进行整体拍摄,而后根据货物堆放的既有规律,将仓库货物分为百余组,进行编号并粘贴号码牌。公证人员一丝不苟,对货物按组别依次进行拍照、录像,从货物的各个角度进行拍摄,实现全方位记录,为后续货物现状的“可视化”奠定了基础。现场货物基数大且种类接近,细分品类更是繁多,公证人员根据货品名称及包装规格进行区分,分别进行数量清点与记录。本次证据保全持续将近十个小时,公证人员在现场与法院人员进行沟通协调、双线并行,辅助法院开展本次诉前保全,最终圆满完成对现场万余件货物的现状记录与封存。公证人员现场制作货物清单与工作记录,并由在场各方进行签名确认,得到了当事人的充分肯定。
公证机构发挥职能优势,参与司法辅助工作,保全固定证据,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司法效率的有效路径。我处将进一步提升公证服务水平,参与司法辅助事务,为预防化解后续潜在争议、推进落地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贡献“证”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