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培训资讯网:第54个“世界环境日”(6月5日)、第11个“全国放鱼日”(6月6日)之际,武汉市中星公证处参与办理了两场特殊的现场监督公证。 6月5日上午,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市农业农村局综合执法支队、市公安局水上分局、硚口区人民法院等部门在长江汉口江滩三期市渔政码头开展集中增殖放流活动。我处副主任周莉、公证员助理田甜对增殖放流活动全程进行了现场监督公证。
此次增殖放流活动涉及近两年来硚口区司法机关办理的非法捕捞刑事及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根据专业机构评估作出的生态修复意见,非法捕捞者缴纳生态修复费用共计39万余元,用于向长江投放21万尾珍稀鱼苗,直接补充长江流域野外种群资源,修复水生生物多样性。
鉴于本次现场监督公证申请人、公证事项的特殊性,月初,周莉副主任及时与硚口区人民检察院沟通联系,共同制定公证监督增殖放流活动方案,细化程序。活动现场,公证人员重点核实放流鱼苗种质检测报告、种类、规模(数量),监督投放,以确保合格的每一尾鱼苗放流长江。
“公益诉讼+公证介入”模式,成为公证参与司法实践的新模式。每年6月6日,是“全国放鱼日”,当天上午,我处施文军副主任和公证员黄超根据武汉市农业农村局的申请,在武汉市长江渔政码头,现场监督申请人委托的湖北武汉青鱼原种场增殖放流945万尾各类鱼苗。 因现场放流鱼苗种类多,数量大,公证员认真核实鱼苗种质检测报告、清点种类、数量(按鱼种行业打包标准),现场监督放流,做好记录,现场致公证词,保障了放流活动的公开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