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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概述
张哥和李姐系夫妻关系,二人都是外省人,已经来成都工作打拼很多年了。夫妻二人经过多年的努力后,终于决定按揭购买一套商品房。可是就在二人到银行办理按揭贷款手续时,却犯了愁。
银行的客户经理要求夫妻二人提供相关的证件原件进行贷款审核,可两人怎么也找不到结婚证了。夫妻二人一直是租房住,也搬过很多次家,结婚证很可能就是在搬家的时候弄丢的。正当夫妻二人一筹莫展的时候,银行客户经理建议可以向公证处咨询一下,看能否得到帮助。

公证员说
民政部在印发实施的《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通知,其中第六十一条第五款就明确规定了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婚姻登记处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件的,有档案可查且档案信息与身份信息一致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委托办理应当提交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公证过程
公证员通过和张哥、李姐的交谈得知,夫妻二人当初是在省外的老家登记结婚,老家还有亲戚,正好符合通过办理委托公证的方式来解决难题。商量一致后,张哥夫妇决定就按照公证员所说的来办理,并向公证员提供了办理委托公证的相关资料。公证员对当事人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核,根据二人的陈述草拟了委托书,并及时出具公证书了,为当事人解决了补办结婚证的难题。
专业提示
委托公证书是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委托人授权他人以自己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文书,以下是一些专业提示:
1、明确委托事项与权限
委托事项需具体、清晰,避免模糊表述。明确委托事项与范围:委托书需详细写明委托事由为补办结婚证,同时注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等信息,确保委托事项清晰明确。
2、注意委托期限
明确委托的起止时间,尽量避免不确定的表述,防止权限长期有效带来风险。
3、受托人资格审查
受托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作为受托人)。
4、公证办理细节
委托人需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特殊情况如行动不便,可申请公证员上门服务或通过线上公证的方式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委托公证。并提供真实、完整的材料(如身份证明、委托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条规定,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委托公证即属于对民事法律行为的公证。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一条规定,公证机构办理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等公证事项。明确了委托公证是公证机构的法定业务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