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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叔叔的烦恼
“因为孙子要读书,需要把唯一房产过户给独子,但担心如果儿子不孝顺,自己晚年生活无保障,住哪里?”

当房子的归属与居住需求碰撞,
如何既保障财产传承,又守护晚年安居?
2025 年 8 月 1 日,厦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正式启动居住权登记工作,为 “住有所居” 赋予法律保障,而经公证的《居住权协议》更像一把 “安心锁”,让居住权的设立更清晰、更稳固、更省心 !
什么是居住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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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能解决什么问题?
养老保障:房子给子女,自己仍能住到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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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平衡:再婚时约定 “终身居住权”,避免继承纠纷;
公益关怀:为保姆、孤寡老人提供长期居住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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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是 “财产传承” 与 “居住权益” 的平衡术,让爱更有章法。
为什么选「公证 + 居住权登记」?
01
公证把关,避免 “无效陷阱”
自己草拟协议暗藏多重风险:
❌ 条款表述模糊,易生歧义;
❌ 主体资格错误,如遗漏房屋共有人签字;
❌ 程序存在瑕疵,导致居住权设立无效。
海沧公证处公证员全程专业护航:
逐项厘清:精准界定权利人、居住期限、附加条件(如赡养责任、房屋维护义务等),不留模糊空间;
合规设计: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起草协议,从源头规避法律漏洞;
全程留痕:公证文书作为法定证据,可直接证明协议真实性与合法性,未来如发生纠纷更易解决。
02
权威加持,登记更顺畅
公证处是法定证明机构,公证后的居住权协议:
✔可直接作为不动产登记中心的登记依据;
✔若涉争议,法院更认可公证效力,减少 “扯皮”。
03
一站式服务,少跑腿!
海沧公证处与不动产登记中心协同服务:
办公证后,我们协助对接登记流程,材料简化、高效衔接,不用来回跑,省心又省力。
那么文章开头王叔叔的烦恼要如何解决呢?
王叔叔将房产过户至儿子名下,王叔叔与儿子签订《居住权协议》,约定:
1、王叔叔终身享有该房屋居住权(直到去世);
2、儿子需保障父亲居住条件,承担赡养义务。
经协议公证后,公证处协助办理居住权登记。
结果:儿子拿到“房本”,王叔叔拿到“居住权登记证明”—— 财产传承有了,晚年安居也稳了!
办理指南:公证 + 居住权登记,步骤超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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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规划:带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房产证 / 购房合同等,到海沧公证处和公证员聊清楚:想给谁设居住权?住多久?有没有附加条件(如赡养、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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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办理:公证员起草协议,双方确认无误后签署,公证处出具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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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登记:海沧公证处将公证文书同步至不动产登记中心,协助完成居住权登记,领取 “居住权登记证明” 。
居住权不是 “限制”,而是 “守护”—— 守护自己的安居权,守护家人的知情权,更守护亲情不被纠纷撕裂。
厦门居住权登记正式落地,海沧公证处愿以“专业公证 + 便捷服务”,帮您把 “居住的安全感” 稳稳锁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