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查缺补漏强效力,纾困解难便执行——晋安公证处成功办理协议变更约定公证

时间:2025-09-09 16:07:54  来源:法治福州  点击:0

司法培训资讯网:近年来,随着大家法律意识的提升,咨询离婚协议公证的当事人不断增加,但公证不是离婚协议书生效的前提,只要协议内容合法、双方自愿且在民政局完成离婚登记,即使不公证也立即产生协议约束力。公证处更多的是对离婚协议变更约定进行公证,2025年来晋安公证处办理离婚协议变更约定公证三十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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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补漏”

离婚后重新约定房产归属

秦某与高某 2018 年协议离婚时,离婚协议书中仅陈述男方名下有一处房产,但并未具体约定离婚后该房产的所有权归属。当事人拟申请个人房产抵押贷款的时候,因该房产的权属离婚协议中未明确约定而遇到困难。当事人双方急切地来到晋安公证处,要求对该房产权属进行补充约定。晋安公证处急事急办,立即办理并生成公证书,帮助当事人顺利完成房产抵押贷款手续。

公证“纾困”

抚养权归属重新变更约定

一对夫妻离婚时原本约定孩子抚养权归男方,但为了孩子能够获得更好的教育,男女双方在重庆某公证处进行了抚养权协议变更公证,约定孩子抚养权归属女方并将孩子户口迁移到女方的福州户口上。但由于客观原因,孩子无法成功办理入学手续,又要回到男方户籍地重庆去上学,故男女双方匆匆来到晋安公证处重新办理抚养权协议变更约定公证。考虑到临近上学,公证员最大限度地特事特办,经征询小孩的个人意愿并核实完重庆某公证处的公证书后立即为当事人出具了公证书,以便当事人能够尽快办理孩子户籍变更并顺利报名入学。

公证“解难”

变更房产归属顺利办理贷款

王女士与李先生离婚时约定两套房产均归未成年的孩子所有,但并未办理过户手续。现因李先生经济周转问题需要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但婚姻登记处不再受理离婚变更协议事宜,故王女士与李先生来到晋安公证处咨询变更离婚协议书内容。公证处根据最新《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规定(离婚协议书约定将特定财产给予子女,在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财产权利转移前一方可请求撤销约定),建议张女士与李先生办理离婚协议变更约定公证,约定两套房产仍归张女士与李先生共有,破解房产抵押贷款难的问题。

离婚协议约定主要是对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权的约定,在进行约定时要注意:

01

房产条款:写清坐落、产权证号、剩余贷款、过户期限等内容;

02

抚养条款:明确抚养权、抚养费金额、探视方式、教育及大额医疗费分担、户口迁移期限等内容。

公证的价值主要体现在固定证据,公证处作为第三方证明当事人意思表示、协议签署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发生争议纠纷时,作为证据直接使用;离婚协议书约定不明或未进行约定时,可补充约定,不动产登记、银行、学校等部门“见公证书即办”,让财产和抚养条款真正落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当事人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