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培训资讯网:近日,王老先生和程女士来到偃师公证处咨询业务,王老先生现已78周岁,一生未婚育,目前生活能自理,但身边需要人照顾。公证处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建议办理遗赠扶养协议公证。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按照法定程序,详细询问了双方的有关情况并记录,耐心帮助其阅读、理解相关材料,同时在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后,为当事人办理了遗赠扶养协议公证。

本月,正值“九九重阳 尊老敬老”活动,偃师公证处特开设办证绿色窗口,指定专职公证员负责接待60周岁以上人员,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出证。此次老人申请办理的公证特减免公证费;同时,为方便申请人,提供延时公证服务,从而确保当日出证,取证。
近年来,偃师区公证处持续深化便民措施,为“老有所养”保驾护航,既能保障老年人获得妥善赡养,又能避免家庭财产纠纷,让亲情与法律服务共同守护幸福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