翼法涉外法律服务平台:为加强和完善人民法院执行案款管理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公证机构参与司法辅助事务的职能优势,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12月3日,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市司法局的见证下,与克拉玛依市油城公证处举行执行案款提存协议签约仪式,通过引入公证提存制度完善执行案款管理链条,为进一步提升执行工作规范性、增强司法公信力注入了新动能。

签字仪式上,市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阿不都艾内江·买买提与克拉玛依市油城公证处主任张可宣分别代表双方签订《关于执行案款提存公证的合作协议》,正式确立合作机制,迈出司法协作领域重要一步。根据该协议,双方将围绕执行案款审核、提存、监管等核心环节开展深度合作,通过公证机构的专业服务与法院的司法职能相结合,构建起规范、安全、透明的案款管理新模式。
此次合作旨在解决案件执行过程中,案款到账后无法联系领取人、领取人下落不明、领取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领取等情形导致的案款发放难题。协议明确,对符合提存条件的案款,法院可以移交公证机构提存保管;公证机构则依托其法定证明力和专业中立性,对案款进行严格监管,符合发放条件时,按法定程序予以发放,确保案款安全准确及时发放到债权人手中。
市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阿不都艾内江·买买提表示,此次与公证处的合作是深化执行体制改革、提升执行质效的重要举措。通过公证提存机制,既能有效破解案款管理难题,增强执行公信力,又填补了克拉玛依地区公证参与法院司法辅助事务的空白。后期,双方将继续加强沟通,探索在房屋腾退、证据保全等领域开展专项合作,助力执行程序更加规范、严谨。
克拉玛依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潘杰指出,《协议》的签订仅是起点,协议内容的落实和作用发挥才是关键,司法局将全力保障协议各环节的有序运行和监督管理,推动我市法治工作不断深化改革创新。
签字仪式后,双方还就合作细节、流程优化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并表示将建立常态化交流沟通机制,不断完善协议内容,为司法服务民生,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节贡献法院和公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