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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经过】
豆小窟(化名)有意以80万元购买马小六(化名)位于市区某小区的一套房产,但在交易洽谈中,两个核心问题浮出水面:一是豆小窟难以一次性支付全部购房款,与马小六协商后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另一方面,若在当前时间点立即办理产权过户将产生较高税费,所以双方都希望将过户时间适当延后。
为确保交易安全、明确双方权责,为房屋买卖提供一份坚实的法律保障,豆小窟与马小六共同决定在公证处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对交易总额、付款时间、产权过户的最终时间以及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进行公证。
【调查与处理】
公证员了解这个情况后,第一时间识别出一个关乎交易根本合法性的关键前提——产权共有人问题。公证员向马小六提出,尽管该房屋的产权证书上仅登记为马小六一个人,但是该房屋是马小六与配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并且夫妻双方也未对该房屋进行过约定,所以会被看作夫妻共同财产,马小六的配偶是该房屋的“隐形共有人”,所以必须对出售该房屋须做出明确的书面表示,否则,马小六单方面的处理行为在法律上是存在重大瑕疵的,很可能会损害豆小窟的合法权益并引发法律纠纷。
随后,马小六夫妇共同携带了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不动产权证书、结婚证在内的全部必备材料,和豆小窟一同前往公证处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在办理过程中,公证员除审查买卖双方是否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之外,更是对合同金额、过户时间以及违约责任进行了确认,确保豆小窟与马小六夫妇是在充分理解自身所享有权利、所承担义务及潜在风险的基础上,做出真实、自愿的意思表示,从源头上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未来产生争议的可能性。
公证员说,虽然房屋买卖合同经过公证,但这只是为了证明合同是真的、合法的,并不意味着房子就归你了。只有你们俩一起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完过户手续,把房产证上的名字改成豆小窟,这房子才算真正是你的,才能对外宣布。这种登记的“公示公信效力”是国家法律为了保护房产交易安全而设立的,非常重要,双方一定要重视并完成这一步。
【公证员普法】
房屋买卖合同公证主要就是为了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公证机构会全面审查合同的真伪、合法性以及有效性,固定交易的关键信息,给房产交易加一道法律保护屏障。为了确保交易安全,公证员会非常仔细地审查。首先,他们会检查双方的身份信息和行为能力,确保交易双方是合适的。然后,他们会检查房产证,确认卖家对房子有合法的处置权。比如,如果房子有共同共有者,公证员会确保他们同意出售。
在合法性方面,公证员会确保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不损害公共利益。在公证过程中,他们还会通过询问和告知等方式,确认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真实的,排除欺诈、胁迫或重大误解的情况,从而保证合同的有效性。
经过公证的合同具有更强的法律效力,能有效防止一方事后篡改、否认或恶意毁约。特别是对于长期、不确定的交易,公证为卖家提供了坚实的收款保障,同时也确保了买家在未来能够按约定取得物权,这就是一种“双重保险”。
公证不仅保护了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还通过规范交易行为,整体上净化了市场环境,有效遏制了“一房二卖”的情况,从而推动了房地产市场的健康、诚信和规范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