翼法涉外法律服务平台:为扎实做好特殊困难群体民生保障工作,持续深化法律服务惠民成效,个旧市推行“法律援助+公证”服务模式,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兜底保障作用。

近期,个旧市司法局为一名残疾特困人员开辟了法律援助专属绿色通道,指派红河州和信公证处免费为其办理了遗赠扶养协议公证,以法治温情为特困群众开出养老保障“温暖处方”,切实把惠民法律服务落到实处。
受援人姚某系金湖街道建安社区居民,为肢体一级残疾特困人员,丧失生活自理能力。该受援人父母双亡,无配偶、无子女,仅有一名妹妹在外省工作,无其他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为妥善安度晚年,姚某自愿申请入住个旧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进行集中供养,但因担忧其生活起居以及身后事等问题,始终存在思想顾虑。为消除后顾之忧,姚某在妹妹的陪同下,前往市司法局综合服务窗口咨询求助。
接到求助后,个旧市司法局工作人员耐心询问受援人身体状况、家庭结构及实际困难,结合现行法律法规给出专业解决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58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同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赡养保障相关规定,工作人员向当事人详细讲解遗赠扶养协议法律性质、权责划分及法律效力,建议通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并办理公证的方式,固化养老保障、规避法律风险。经过审核,姚某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遂受理了其援助申请,并全程提供了免费的法律服务。
为最大限度便民利民,破解特困人员办事难、办事慢问题,由个旧市司法局牵头,联动市民政局、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红河州和信公证处、属地街道社区开启专项帮扶绿色通道,进一步精简流程、压缩时限,全程一对一跟踪对接,严谨核查身份材料、特困证明、残疾证明等资料,规范完成协议拟定、审核、公证全流程,清晰明确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生养死葬义务与财产遗赠相关约定,从法律层面彻底消除当事人养老顾虑,帮助其高效、顺畅办理入住手续,安心接受集中供养。
2026年5月9日,为表达诚挚谢意,受援人托人专程送来两面锦旗,分别题写“法律援助伸正义,扶残助困暖人心”“绿色通道解急难,公证高效显真情”。锦旗承载着群众真挚的谢意,既是对本次优质、高效法律服务的高度认可,也是对司法为民、暖心帮扶工作的真切褒奖。
在人口老龄化加剧的背景下,遗赠扶养协议公证已成为孤寡、特困、残疾等特殊群体实现“老有所养”的重要法律保障。通过法律形式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既保障老年人养老自主权,又规范扶养机构权责,优化社会养老资源配置,是司法护航养老服务的暖心举措。本次“法律援助+公证”帮扶模式,不仅厘清法律关系、防范财产纠纷,更以低成本、高效率、人性化服务筑牢民生保障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