翼法涉外法律服务平台:2026年6月11日,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陕西调解中心(以下简称陕西调解中心)换届会议在西安索菲特人民大厦隆重举行。陕西省西安市汉唐公证处主任杨磊应邀出席会议,并与陕西调解中心代表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在公证对调解证据的固定、调解协议赋强公证、公证提存与履约保障及其他辅助性公证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共同参与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建设。
陕西调解中心作为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常设专业调解机构,自1992年成立以来在陕西涉外商事争议解决方面积累了大量经验,并在涉外跨境纠纷处理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汉唐公证处作为深耕行业三十余年的资深公证机构,在国内、涉外、涉港澳台各类民事、经济公证事项中积累了丰富经验,双方此次合作有利于充分发挥调解与公证制度在预防纠纷、化解矛盾中的优势作用,推动实现优势互补、协同发展。

根据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重点在四个领域展开深度合作:
一:公证对调解证据的固定在调解过程中,公证处可对相关证据材料进行保全公证,为后续调解及纠纷化解提供稳固的证据基础。
二:调解协议赋强公证在陕西调解中心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中,对于以金钱或有价证券给付为内容且债务人明确承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的调解协议,当事人可申请办理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经赋强公证的调解协议,债权人凭公证书和执行证书可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无需经过诉讼程序,从而大幅降低调解协议的诉讼成本和执行成本。
三:公证提存与履约保障对于调解协议中涉及保证金、赔偿金、和解款项等资金交付的,当事人可向公证处申请办理提存公证,由公证处对款项进行提存监管,保障款项安全并按约定条件交付。
四:其他辅助性公证事务包括对调解过程中涉及的授权委托书、声明书等法律文书进行公证,确保文书真实合法。
公证制度具有预防纠纷和定纷止争的法律功能,“调解+公证”的深度融合,既能发挥调解高效便捷、灵活务实的特点,又能借助公证的法律效力为调解成果“加锁”,打通“以调促和、以证固效”的解纷链路,从根本上破解“调而不执”的难题,为市场主体提供全链条的法律服务。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是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公证与调解的协同合作,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有益探索。
下一步,双方将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推进定期会商与业务培训,积极打造具有陕西特色的“公证+调解”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新模式,为优化全省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司法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