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公证护航,跨越国界的爱与责任——兰山公证处办理涉外变更直接抚养人协议公证纪实

时间:2026-06-17 16:55:24  来源:临沂市兰山公证处  点击:0

翼法涉外法律服务平台: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当婚姻走向终点,如何为孩子规划一个更安稳的未来,是离异家庭面临的重要课题。如果这一选择还跨越了国界,涉及不同国家的法律与生活,其复杂性更是不言而喻。近日,临沂市兰山公证处就办理了一起特殊的涉外变更直接抚养人协议公证,用专业与温情,为一名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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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一份跨越国界的爱

李X与高X于2008年结婚,2010年生育了李小X。2023年,两人因感情不合协议离婚,约定女儿由父亲李X直接抚养。离婚后,李X忙于生意,李小X长期与爷爷奶奶共同生活。正值青春期的她,因家庭变故和生活环境改变,逐渐失去学习信心,甚至休学在家,精神抑郁。

2025年,高X与外籍人士A先生结婚。为了让女儿走出阴霾、迎接新生活,李X与高X协商,一致同意让李小X随母亲和继父前往国外生活。国外相关部门要求提供关于抚养权变更的公证文件。为此,双方共同向兰山公证处申请办理 《变更直接抚养人协议》公证。

公证审查:严谨与温情并重

受理申请后,承办公证员对案件进行了细致审查:

     · 严格核实身份与材料:认真核验了双方身份证、户口簿、李小X的出生医学证明、离婚协议、离婚证等材料。

     · 确认抚养方能力与意愿:详细询问变更原因与目的,并通过高X提供的结婚证及A先生护照核实其身份,借助翻译软件与A先生沟通,确认其欢迎李小X共同生活的意愿。

     · 尊重孩子真实意愿:李小X已年满十周岁。公证员依照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亲自征询其意见。李小X明确表示愿意随母亲和继父去国外生活,学习技术并就业。

     · 保障父亲探望权:公证员依据《民法典》第1086条,告知双方——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义务。

公证价值:为家庭决策提供坚实保障

变更子女抚养权,需要由双方协商一致。而签订一份严谨的《变更直接抚养人协议》,是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关键。

公证的价值在于:

1. 法定证据效力:根据 《公证法》第三十六条,经公证的文书可直接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2. 保障顺利跨境:经公证的协议能被国外相关部门采信,为孩子顺利入境、生活和学习提供关键法律文件。

3. 护航未成年人:公证员严格审查变更原因、抚养能力及孩子意愿,确保变更真正符合未成年人最大利益。

在本案中,公证书不仅明确了抚养权变更,更为李小X在国外的新生活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也解除了父母的后顾之忧。

结语    

无论父母关系如何变化,对孩子的爱与责任永不褪色。涉外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以法律的严谨确认爱的延续,以公证的公信力搭建跨国生活的桥梁,护航每一个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