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公证“五融入”】融入矛盾纠纷化解篇 我处联合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开展“民政+公证 家事调解业务交流会”

时间:2026-08-14 16:52:05  来源: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公证处  点击:0

翼法涉外法律服务平台:为深入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开展公证“五融入”专项活动的部署要求,推动公证工作深度融入矛盾纠纷化解与社会治理体系,8月13日下午,我处联合江夏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共同开展“民政+公证 家事调解业务交流会”。双方业务骨干齐聚一堂,围绕离婚协议审查、家事调解实务等热点问题展开深入交流,现场讨论热烈,干货满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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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01
实务分享

现场做经验分享

本次交流会特别安排了我处资深公证员张蕾进行专题分享。张蕾以“离婚协议审查中的常见无效条款”为切入点,结合多年公证实务经验,系统梳理了离婚协议中七类常见无效条款:如限制再婚、不当限制探望权、生育权等涉及人身权利的条款,免除法定抚养义务的条款、处分他人财产或涉及恶意串通逃避债务的条款,对财产分割附加限制人身自由条件的条款等等。张蕾通过一个个鲜活案例加真实的法律判例,将法律条文讲得通俗易懂,不少同志表示,这些实务“避坑指南”为他们在离婚协议审查工作中提供了清晰的法律指引,帮助很大。

张蕾

在此基础上,张蕾进一步分享了家事调解在离婚协议签订前、签订中、签订后的全流程应用价值。她指出,许多婚姻矛盾并非不可调和,公证处家事调解团队通过“背靠背沟通”“情绪疏导”“利益平衡分析”等专业调解方法,能够在协议签署前、中、后全流程介入,帮助当事人理性面对分歧、寻找共赢方案。对于确实无法挽回的婚姻,调解也能引导双方平和分手,减少对抗情绪,从而降低协议履行中的后续纠纷。张蕾介绍,我处已组建专业民政家事调解服务团队,可应民政局邀请或当事人申请,在婚姻登记阶段提供家事调解等多种服务,助力当事人理性解纷,也为民政局工作人员减轻审查压力。

针对实务中离婚协议存在遗漏、错误,或后期需要补充变更的情形,张蕾也给出了专业公证方案——通过办理离婚补充/变更协议公证、赋强公证等方式,依法依规完善协议内容,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防范潜在法律风险。

PART.02
业务交流
现场工作人员

在自由交流环节,双方围绕实务中的常见疑难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结合窗口服务中遇到的真实案例踊跃提问,我处公证人员逐一进行专业解答;同时,我处公证人员也就日常办证中涉及婚姻状况核实的难点,向民政局工作人员虚心请教,探讨建立便捷高效的核实协作机制,既减轻群众负累,又为公证核实工作筑牢真实性根基。民政局工作人员对此给出相应核实方案。双方在互动中碰撞思想、启迪思路,现场气氛热烈,讨论持续良久仍意犹未尽。

此次交流活动是我处践行公证“五融入”专项活动的具体举措之一——公证融入矛盾纠纷化解,健全多元解纷体系;融入民生福祉保障,拓展家事服务领域。活动不仅增进了公证与民政之间的业务理解,也为后续深化“公证+家事调解”协作机制奠定了良好基础。

PART.03
达成意向,展望未来

下一步,我处将继续以“五融入”为指引,充分发挥公证作为预防性法律制度的职能作用,深度参与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化解,为当事人提供更优质、更高效、更温暖的法律服务,携手民政部门共同守护万家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