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快调快解道交纠纷 司法辅助跑出解纷“加速度”

时间:2026-09-17 17:03:26  来源:泰安市岱宗公证处  点击:0

翼法涉外法律服务平台:践行新时代 “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公证调解职能,泰安市岱宗公证处驻泰山区人民法院司法辅助调解团队紧扣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要求,聚力推动矛盾纠纷前端化解。近日,调解员李晓娜成功调处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仅用时17天便促成双方达成赔偿协议。案件办结后,当事人专程送来锦旗,对团队高效便民的调解服务表示感谢。

案情回顾:

交通事故引发赔偿争议

2025年10月31日7时35分许,李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博阳路唐王街路口南侧,与骑行电动自行车的王某发生碰撞,事故造成王某受伤、电动自行车损坏。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承担本次事故全部责任,王某无责任。案涉肇事车辆投保有交强险及200万保额商业三者险。

事故发生后,各方就赔偿事宜未能自行协商达成一致,王某主张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外卖兼职收入损失等各项损失共计69345.52元。案件争议焦点集中在误工费、外卖兼职收入损失、护理费赔偿标准上,双方分歧较大。

速调斡旋:

17天促成案结事了

2026年7月14日,案件委托至泰安市岱宗公证处人民调解委员会,该案调解员第一时间梳理案件事实,通知王某提交相关证据材料;7月16日收到全部证据后,随即联系保险公司理赔经理组织线下调解。

调解过程中,王某希望足额弥补事故带来的经济损失,保险公司需严格按照理赔规则核算赔付金额,双方就误工、护理相关赔偿标准各执一词。经法官指导,调解员仔细核对全部证据材料,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与保险公司多轮沟通,推动保险公司上报争取最优调解方案。

拿到赔付方案后,调解员第一时间与王某取得联系,逐条解读赔偿明细,客观讲明诉讼周期与维权风险,耐心做好释法明理工作。经过斡旋协商,王某自愿接受调解方案:扣除保险公司前期垫付费用后,赔付医疗费元、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护理费、营养费共计46387.92元。

自7月14日收案至7月31日当事人提交撤诉申请,整个调解周期仅17天,该起交通事故纠纷圆满化解,无需进入开庭审理程序。案件办结后,当事人专程送来锦旗,对调处中心专业高效、为民解忧的调解工作予以肯定。

快调快解道交纠纷 司法辅助跑出解纷“加速度”

公证驻院赋能多元解纷

切实减轻群众诉累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如若走完完整诉讼流程,当事人往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与精力。岱宗公证处驻泰山区人民法院司法辅助调解团队,充分发挥公证中立专业优势,落实“快对接、快沟通、快化解”工作模式,把矛盾化解在庭前,减少群众维权成本,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下一步,司法辅助调解团队将持续深耕多元解纷工作,深入聚焦交通事故等民生纠纷,不断提升调解质效,以公证司法辅助力量助力平安泰安、法治泰安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