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涉外房产交易里的「身份衔接」小插曲
「人是同一个人,为什么还要再证明一次?」
翼法涉外法律服务平台:已经加入外国国籍的华人,如果要处分自己名下的国内房产,往往绕不开一个前置问题——怎么让房产登记部门认下,现在这本外国护照上的名字,就是当年房产证上登记的那个人。
2026年7月,四川省成都市国力公证处办理的这起声明公证,解决的正是这样一道身份衔接难题。
01
PART
事件回顾
CASE · 案情起点
2026年7月,张某来到四川省成都市国力公证处咨询。他要处理的,是自己名下那套房产。
这套房产,是张某在注销中国国籍之前,以原中国公民身份购买的。如今,他已经加入加拿大国籍,并注销了中国国籍,准备把这套房子出售。
可到了过户环节,问题出现了:张某现在持有的,是加拿大护照;而房产证上登记的,是原中国公民「张某」。
过户的前置要求:须证明现在这本加拿大护照上的 MOU ZHANG,与原房产证上的张某为同一人。
— 护照与房产证之间,隔着一道「同一人」证明
身份衔接不上,房子的处分就走不下去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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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过程
PROCESS · 三步闭环
公证员了解情况后,先对张某提供的、原已注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上的照片,与其本人进行了比对。
确认无误后,张某在公证员面前签署了《同一人声明书》。
公证处依据相关规定,为其出具了声明公证书。
有了这份声明公证书,张某与房屋买受人顺利办理了房屋买卖过户手续。横在身份衔接上的那道关口,就此打通。
— 本人当场面签,公证员同步完成身份核验
✦ 关键细节
《同一人声明书》须由当事人本人在公证员面前签署,公证员同步完成身份核验。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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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提示
NOTES · 声明公证要点
什么是声明公证?
声明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证明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民事活动中单方作出的声明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声明公证有什么用?
它的意义在于,通过公证机构证明声明人的意思表示真实,防止他人伪造、篡改或冒名顶替。
办理时请留意两点
须本人亲自申办
声明公证应当由本人亲自申办,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须具备完全行为能力
声明人应当具备完全行为能力。
— 证明意思表示真实,防止伪造、篡改与冒名顶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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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依据
LAW · 条文索引
本次声明公证的办理,涉及以下三部法律的相关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九条
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八条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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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ST
写在最后
SUMMARY · 办案手记
从「证明我是我」到顺利过户,这起案件的解法其实并不复杂——一次身份比对、一份《同一人声明书》、一纸声明公证书。
身份可以换,「我还是我」的法律链条不能断
涉外身份衔接遇阻时,声明公证正是为这种场景准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