翼法涉外法律服务平台:家事传承,最考验情理。近日,成都公证处以法理为基、以亲情为纽带,成功调处一起房产继承纠纷,让一对因遗产产生隔阂的兄弟握手言和。
退休老人刘桂艳(化名)在天府新区拥有一套老住宅。数年前,一场疾病让刘奶奶行动受限、生活失能,但思维清晰,表达无碍。日常照料由两个儿子轮流承担,大儿子李建明(化名)时间相对稳定,常年贴身陪护;小儿子李正宏(化名)背负工作与育儿双重压力,精力分散,难以持续细致照料母亲。
基于自身养老的切身考量,刘奶奶心中有了想法,把房产留给照料自己更多的人。2021年,在家属陪同下,她走进公证处,在公证员全程见证下,自愿订立公证遗嘱,指定名下房产由大儿子李建明继承。
老人辞世不久后,大儿子拿出这份公证遗嘱,着手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小儿子李正宏难以接受,表示,自己并非未尽赡养之责,只是被工作、育儿琐事牵绊,照料不及大哥周全,同样付出心血,母亲却未在遗嘱中给自己留下房产份额。他多次来到公证处,希望得到一个说法。
据承办公证员李蕾事后回忆,当时兄弟二人僵持不下,大儿子认为公证遗嘱具备法律效力,坚持尽快办理继承手续,提出如果弟弟存有异议,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得知事情原委的李蕾,没有简单按流程直接推进继承手续,而是多次接待情绪激动的小儿子,与他坐下来,慢慢拆解案情、逐条讲解公证遗嘱的法律特点。
“这份公证遗嘱,是刘奶奶本人当时真实的意愿表达,是有效的。”李蕾在复盘这起案件时介绍,在办理遗嘱继承公证时,公证遗嘱和其他类型遗嘱审查标准不一样,适用“推定有效”规则。另外,公证遗嘱不需要其他继承人出具无异议书面材料,只要是老人的真实意愿,我们都应尊重。
而对于小儿子李正宏提出的异议,李蕾告诉对方,公证遗嘱有自身的法律效力,除非能证明这份遗嘱与刘奶奶后来新立的遗嘱内容相冲突,否则公证机构审查后,就可以确认这份遗嘱的效力,并按照遗嘱内容办理财产继承。
为了打消小儿子的疑虑,李蕾还调出了公证处永久存档保管的遗嘱原件,当场与大儿子手里持有的文本逐项比对核验,一字一句核对遗嘱内容。
李蕾表示,如果矛盾走到诉讼阶段,公证遗嘱拥有更强的证据效力。只要没有后续冲突遗嘱,作为受益人的大儿子,不需要再额外去证明遗嘱形式合规、老人立遗嘱时意思真实,法院大概率会按照这份公证遗嘱分配遗产。
鉴于二人的兄弟关系,李蕾没有就此止步,而是继续居中调解,劝说大儿子换位思考,给予一笔经济补偿。经过多轮沟通协商,兄弟二人最终达成一致方案,这场遗产纠纷在公证环节顺利化解,没有走上法庭,保住了手足亲情。
公证员借此案例提醒广大市民,妥善安排财产传承,是对家庭、对亲人的一份长远守护。订立遗嘱并非家庭忌讳之事,而是老年人自主安排财产、减少身后纷争的有效途径。
遗嘱公证办理指引
所需材料:
1. 遗嘱人、受益人身份证明;
2. 遗嘱人户口簿;
3. 婚姻证明材料(结婚证、离婚证及财产分割协议、离婚判决书等);
4. 遗嘱人与受益人之间的关系证明;
5. 不动产权证、存单等财产权属凭证。
提示:书写困难的老人可自备私章。
办理流程:
现场咨询,公证员释法并了解老人意愿→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视情况开展民事行为能力鉴定(并非必办)→公证员草拟遗嘱文本,交由老人亲自确认→现场签署遗嘱,同步拍照录像固定全过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