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重磅!最高院:关于调整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标准的通知!(2021.10.1实施)

时间:2021-09-27 09:08:08  来源:司法部  点击:0

司法培训资讯网: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调整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审民事案件标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为适应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事诉讼需要,准确适用民事诉讼法关于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的规定,合理定位四级法院民事审判职能,现就调整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标准问题,通知如下:

  一、当事人住所地均在或者均不在受理法院所处省级行政辖区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5亿元以上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二、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受理法院所处省级行政辖区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1亿元以上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三、战区军事法院、总直属军事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1亿元以上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四、对新类型、疑难复杂或者具有普遍法律适用指导意义的案件,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由上级人民法院决定由其审理,或者根据下级人民法院报请决定由其审理。

  五、本通知调整的级别管辖标准不适用于知识产权案件、海事海商案件和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

  六、最高人民法院以前发布的关于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民事案件级别管辖标准的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不再适用。

  本通知自2021年10月1日起实施,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我院。

 

  最高人民法院

  2021年9月17日

栏目列表

相关内容

-涉外法律-跨国离婚线上解 司法温情跨山海——西湖法庭高效调解一起涉外务工人员离婚纠纷

-公证-昆明市司法局开展全市公证行业保密警示教育暨保密专题培训工作

-公证-岱宗公证处司法辅助团队召开 2026 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暨公证业务培训会

-公证-法诺公证处与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圆满完成执行案款提存公证合作签约

-公证-省司法厅举办全省公证业务培训班

-涉外法律-香港法律专业协进会代表团到访省司法厅并开展涉外法律服务合作交流活动

-公证-业务充电强本领 规范公证守底线——阿拉善盟司法局举办全盟公证行业业务培训

-公证-江西省司法厅组织开展全省公证仲裁行业党建示范培训

-涉外法律-武汉海事法院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合力打造高素质涉外海事司法人才培养高地

-涉外法律-法治体检、涉外公证、商事调解……山东司法护航企业经营发展

热点内容

北京发布公证公益法律服务管理办法(试行)

-公证-长清公证处为马山镇社区安置房提供...

-公证-合作制公证机构应定性为非法人组织...

甘肃省司法厅印发《甘肃省公证员助理管理办...

-公证-赋强公证助推“诉源治理”显成效

-公证-山东省乐陵市公证处:“抖音视频证...

-公证-云南省昆明市国正公证处与调呗数科...

-公证-全省首例车位使用权公证备案证明!...

-公证-公证+金融|重庆市公证处与平安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