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武汉“公证+”模式打造诉讼与公证叠加效应

时间:2021-11-02 15:40:23  来源:武汉市司法局  点击:0

司法培训资讯网:“太感谢你们了,我终于拿到了父亲的抚恤金。”近日,武汉市钢城公证处联合江汉区法院成功化解了一起家庭纠纷,当事人余某含着眼泪连声谢道。

余某是武汉市江汉区一名患脑膜瘤的患者,历经多次开颅手术,家庭条件十分困难,后因父亲的丧葬费、抚恤金与继母产生纠纷。今年6月,余某向江汉区法院寻求帮助。

因诉讼能力不足,余某未能提供社保部门向其父亲发放相关费用的证据,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可能面临败诉风险。考虑这一特殊情况,江汉区法院创新将公证调查令运用到家事案件审理中,发出了湖北省首份公证调查令。

钢城公证处接到公证调查令后,了解到余某家庭困难,主动减免了公证调查的相关费用,并立即指派公证人员前往社保中心和银行进行调查。经过半日的奔波,公证人员将调查结果及时反馈给江汉区法院,为后续审理提供了重要依据。

公证调查令制度,是对法院依职权调查和律师调查令调查模式的补充。在民商事案件中,法院通过签发公证调查令,委托公证人员代为开展调查取证,缓解了民商事案件调查难、取证难、查人找物难等问题,有效弥补了当事人举证能力不足等难题。

近年来,武汉市公证机构充分发挥公证制度的基础性司法资源优势,主动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工作,在调解、取证、送达、保全、执行等方面协同合作,有力缓解了法院“案多人少”矛盾,进一步完善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贡献了公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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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014日,武汉市公证协会与市中级人民法院签署了合作协议。双方将以诉讼与公证协同服务中心为平台,以“减少诉讼,降低成本,方便群众,提高效率”为原则,开展特定类型纠纷非诉调解和公证程序前置等工作,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协议的签署为加强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有效衔接,推动诉源治理工作,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1027日,武汉市长江公证处与硚口区人民法院就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达成合作意向,正式启动审判执行等阶段委托公证机构调查相关工作机制,推进了“诉讼与公证”协同创新合作,充分发挥了公证法律服务在司法体制改革中的积极作用。

2019年,武汉市琴台公证处先后同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汉阳区人民法院就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工作签订合作协议,开启武汉市属公证机构与人民法院协同工作的先河。近年来,江天、中星、长江、琴台、黄鹤、钢城、洪兴、尚信等公证机构积极对接法院,参与调解、取证、送达、保全、执行等司法辅助事务,积极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贡献公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