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培训资讯网:遗产管理人制度最早发源于英美法系国家,但不论是英美法系还是大陆法系,其建立遗产管理人制度的初衷基本都是妥善处理被继承人的遗产,从而保障遗产继承人、受遗赠人、债权人等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减少和避免纠纷。英美法系、大陆法系的遗产管理人制度的主要内容,在此简要摘录如下供大家参考:
1. 英美法系国家和地区:
2. 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
纵观两大法系,除了各国建立遗产管理人制度的初衷相似外,制度中遗产管理人产生的方式和权利义务也有较多相似之处。若说区别,两大法系间最大的区别应当是英美法系大多采用间接继承制度,而大陆法系采用直接继承制度。
为进一步推动聚集多方合力,化解遗产处置矛盾,近期翼法学园将会遗产管理人理论与实务高级研修班,将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欢迎各法院、公安、公证和律师行业、金融领域、法学院校等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期待您的参与!
课程大纲:
一、遗嘱执行人与遗产管理人制度实务解读
(一)遗产管理制度概述
(二)遗嘱执行人与遗产管理人的确定
(三)遗嘱执行人与遗产管理人的职责和权利义务
(四)遗产债务清偿与遗产分配的程序
(五)遗嘱信托与遗产管理人制度的对接
(六)律师参与遗产管理人业务的方式方法与风险防范
二、慈善信托和遗嘱信托在家族财富管理中的作用
三、《民法典》时代遗嘱、遗产管理人与家庭财富传承
四、遗产管理人的产生以及职责问题从学理上进行深入解析
五、如何用调解的思维去介入遗产继承案件
六、继承法视野下的遗嘱形式与民法典下的遗嘱形式
七、民法典下的新传承---遗产管理人制度
八、遗产管理人制度基础理论
九、继承事件之遗产管理公证
十、遗产管理人制度带给律师的挑战和契机
十一、浅谈遗产管理人制度与实务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十二、遗产管理人制度下的司法救济
十三、从《民法典》视角解读婚姻继承与遗产管理人制度
十四、律师如何在遗产管理人制度中发挥作用
十五、香港的遗产管理人制度
十六、在公证视角下,浅谈遗产管理人的适用
十七、办理遗产管理人身份确认的业务指引(试行)
十八、律师办理遗产管理人案件中的若干问题
十九、敢问路在何方——遗产管理人的道与术
二十、《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新规则的理解与适用
二十一、《民法典》继承编新规则的理解与适用
二十二、遗嘱执行人与遗产管理人制度实务解读
二十三、家族信托与慈善信托——理论与实操
二十四、《民法典》居住权章的主要内容及其功能扩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