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振兴突破当先锋 沈阳司法在行动】公证机构助力轻微刑案和解

时间:2022-02-23 17:26:28  来源:沈阳司法  点击:0

司法培训资讯网:为了规范轻伤害案件的办理,及时惩治犯罪,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真正落实高检院的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辽宁省沈阳市恒信公证处与沈阳市沈河区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共同签署了《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实施方案(试行)》,正式建立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

202112月,王某某和被害人因车辆挡路问题发生纠纷,王某某将被害人的面部打伤,经鉴定伤情为轻伤二级。案发后,王某某如实供述了案件事实,并积极表明了赔偿意愿,但尚未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公安机关将本案提请审查逮捕。

查明案件事实后,检察官考虑到王某某犯罪情节较轻,自愿认罪,且有赔偿意愿和赔偿能力,决定对其适用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

2022214日,王某某在检察官和辩护律师的见证下签署委托书,委托家属提存赔偿保证金。第二天,家属到辽宁省沈阳市恒信公证处办理保证金提存公证,公证员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了审查,告知了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该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耐心指导其将赔偿金汇入指定账户,并加快为其出具了公证书。检察机关最终对王某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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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

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是指轻微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赔偿意愿且有赔偿能力,但与被害人未能达成和解协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主动表明赔偿意愿并向公证机构缴存一定数额的赔偿保证金后,办案单位可以对其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或变更为非羁押强制措施的办案制度。

这一制度适用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故意伤害、过失犯罪等轻微刑事案件,既可以保障被害人的利益,也能促进犯罪嫌疑人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