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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公证制度在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中的职能作用,深入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工作,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司法部统一部署。6月16日,双鸭山中院与市司法局联合召开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协调对接会,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于夫鑫,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东出席会议,市中院、市司法局相关业务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是一项促进司法公证的重要工作,既可以较好发挥公证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中的职能作用,又可以充分发挥公证制度的服务、沟通、证明、监督功能,缓解人民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从而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多元的法律服务。
会上,双方就双鸭山市公证参与司法辅助工作的基本情况、经费保障、司法辅助事项、公证机构参与度以及当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等进行了研讨和交流,对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工作的可行性初步达成了共识,双方商定先期开展执行环节试点合作工作。
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将积极与双鸭山市司法局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明确公证机构参与司法辅助事务的条件、内容、程序和工作措施,逐步提升司法辅助事务工作的质量和信息化、规范化水平,推动我市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