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大讲堂]和静县公证处联合和静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开展《关于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公证相关知识》的法律培训

时间:2020-09-09 15:40:18  来源:和静县公证处  点击:0

五月的和静,携初夏暖人的骄阳,伴百花沁人的芬芳,记录着和静县公证处联合和静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勤奋学习、快乐生活的一天。为了实现金融业务的稳定、快速发展,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服务于金融风险防控,共同保障金融工作健康发展,针对信贷人员对相关法律知识相对不足的突出问题,和静县联社经过积极筹备,于5月16日利用半天时间,开展了《金融机构涉及的刑法常识》及《关于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公证相关知识》的法律培训。我处受和静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要求,邀请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市巴音公证处副主任缑嘉文来到现场,进行《关于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公证相关知识》的培训。和静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领导、信贷人员及我处公证人员共计八十五人共同参加了此次培训。

 

培训于北京时间9:30准时开始,首先由库尔勒市恒秉律师事务所刘梅律师,讲解了《金融机构人员涉及的刑法常识》中刑事部分。如:《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等。

接着,库尔勒市恒秉律师事务所的张利军律师讲解了《金融机构人员涉及的刑法常识》中民事部分。《合同及其相关制度》、《担保及其相关制度》等,在分享过程中,联社工作人员们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提出了相对应的问题,老师当即剖析问题,寻求解决方法,为大家提出了改进的方向。

 

作为公证人员,也明白了《刑法》给予了我们很好的提升自我的平台,“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只要我们将守法合规意识贯彻落实到日常繁杂工作的每一个细节,防微杜渐,对本职工作负责,就是对国家、社会、人民负责,无愧于司法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从业操守的信条。

 最后,由库尔勒市巴音公证处副主任缑嘉文,给大家详细讲解了《关于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公证相关知识》。从系统概述赋强公证的含义及可赋强公证的范围,到举例说明在金融系统中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快速、便捷、高效的优势,形象生动的让我们明白了赋强债权文书公证的重要性。

目前,金融公证作为公证法律服务的拓展领域涉及许多新问题,如参与主体多元化,金融衍生产品层出不穷,金融合同审查标准复杂,融资规模扩张,公证债权文书标的额越来越高,公证债权文书执行难度越来越大等。以上问题涉及互联网金融领域创新,在线签约交易平台、电子合同在线公证、小额网贷公证等是否合法合规,要尽快研究论证清楚。严厉禁止和坚决打击一些地方以公证债权文书等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而当债权文书经过公证程序,即被赋予强制执行效力,且债务人在公证中做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的承诺时,就意味其放弃了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纠纷。当债务人未按照公证文书的约定履行义务时,债权人可以不经过诉讼程序,直接向法院申请对公证债权文书进行强制执行。由此,对赋强公证中的债务人而言,主动履行义务之利大于拖延履行或不履行义务之利, 作为理性的当事人多选择主动履行义务,从而有效避免了纠纷的产生。

 

这堂课,让大家明白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对拓展金融公证服务领域产生积极作用,既有利于引导和服务金融主体运用公证手段防范金融风险,从源头上预防金融领域的法律纠纷、抑制金融犯罪、减少诉讼案件,又有利于健全和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维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共同推动提升我县法治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