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公证法院深入合作 开拓司法便民新渠道

时间:2022-09-21 15:52:07  来源:武汉市中星公证处  点击: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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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汉区人民法院与中星公证处就公证参与司法辅助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举行签约仪式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9月20日下午,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与武汉市中星公证处举行“公证参与司法辅助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江汉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沈明,民意法庭庭长刘莹,副庭长程莎、曹馨,中星公证处龙锐主任、胡全华副主任、公证三室负责人周莉出席签约仪式。

此次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揭开了江汉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江汉法院)与我处全面展开公证参与法院司法辅助事务合作的序幕。

签约前,双方人员进行了座谈交流,沈明副院长与龙锐主任总结发言。龙锐主任表示,随着中星公证处与江汉法院的合作逐步深入,公证参与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更加具有针对性、愈发形成体系化。我处将抓住此次正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机遇,在法院民商事诉前多元调解案件中,创造调解工作新方法,深入推进公证助力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沈明副院长指出,本次合作是在公证参与江汉法院司法合作试点运行良好的基础上,双方继续拓展合作宽度、挖掘合作深度、加强合作韧性,在思路确立、平台拓展、机制完善等方面进行探索,遵循减诉分流、便利群众、提高效率的原则,更加有力的推动公证制度在江汉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中的作用,共同开创合作新思路,打造可复制、可推广合作力量,有效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签约仪式结束后,江汉区人民法院院长严树华与龙锐主任进行了亲切的交流,严院长对公证参与司法辅助的工作十分重视,对我处在参与法院送达、提存、保全、调查的工作中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对我们给予法院各项工作的大力支持与帮助表示感谢。

江汉法院与我处将进一步发挥各自优势,在具备充沛的实践经验基础上,制定更为详实的实施细则,提升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工作规范化水平,推动辖区群众合法权益得到更好的维护,促进审判执行工作依法高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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