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畅通诉与非诉渠道 更快更省办继承——济南历下法院推出“继承纠纷诉前调解+继承权公证”新模式

时间:2022-11-04 09:19:06  来源:山东法制报  点击: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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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许多需要进行房屋继承的群众,稍有纠纷就将家人告上法庭,通过诉讼的方式取得法律文书,再去房管部门办房屋过户手续。近期,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与济南市齐鲁公证处签订了《共同推进多元解纷框架合作协议》 ,齐鲁公证处受历下法院委派、委托,对金融、家事等民商事纠纷开展诉前多元解纷工作。其中,历下法院推出的“继承纠纷诉前调解 +继承权公证”解纷新模式,使有需要的群众在办理财产继承时既不破坏家庭和谐,还节省了不少时间、心力与金钱。

诉前调解化纠纷 不出家门拿公证

依据框架合作协议,历下法院将齐鲁公证处纳入特邀调解组织名册,当事人因继承纠纷诉至法院,案件由立案庭转给驻法院的公证人员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和解后,为当事人办理析产协议公证或继承公证。公证书和法院的判决书一样可直接作为办理财产继承过户的依据。齐鲁公证处还可提供不动产登记事务代办服务,当事人办理完公证后委托公证处代办不动产过户手续,省却了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排队等候的麻烦。

不久前,一起继承纠纷案进入到历下法院的诉前调解阶段。承办法官在与原告路女士的电话中了解到,路女士与家人之间本无太大矛盾。“父亲去世了,奶奶年纪大、妈妈身体不好,继承三套房屋需要准备各种手续、材料,她们有畏难情绪才不愿意配合。”路女士在电话中说。

了解情况后,承办法官向当事人介绍了“继承纠纷诉前调解+继承权公证”解纷新模式,同时说明如果最终未能解决问题,还可以在诉讼中解决。之后,调解员几次登门调解并向路女士及其家人释明相关法律规定,齐鲁公证处的公证员经授权帮助路女士把需要的材料都准备齐全。最终,路女士及其家人同意了以非诉方式办理继承公证。不出三天,公证员就带着办好的公证书为路女士送上了门。“这也太方便了。”路女士说完,在家里写下了撤诉申请。

法院授权公证处协助 调取材料群众少跑腿

“今年6月,有一起兄弟三人的继承纠纷通过诉前调解进行了公证。他们前期因为资料收集不齐全,迟迟未解决纠纷,之后通过新模式途径,两天就拿到了公证书。”齐鲁公证处的公证员张坛说,兄弟三人之间矛盾不大,只知道通过诉讼程序办理财产继承,不知道可以通过诉前调解进行公证。

新模式下办继承公证之所以这么快,是因为前期公证处经法院授权协助调取了继承公证所需的证据材料。张坛说,当事人只需要提供证据存放地,公证处的专业核实团队会代当事人调取证据材料。公证员审查无误后,预约当事人办理继承公证。过去,当事人办理继承公证为调取证据材料要到多个部门跑多次,现在只需要跑一次。

新模式下办继承公证不止速度快,费用也相对较低。在民事诉讼程序中,当事人有举证责任,如果需要聘请律师,还增加了律师费的支出。现在,公证处代为调取证据材料(包括婚姻核实、死亡核实等)是免费的,公证处通过大数据联网都能核实到。

从源头定分止争 家和是最大效益

“之前走诉讼程序需要审判、鉴定、查证事实等步骤,现在公证人员进行了很好的司法辅助,他们经法院授权可以协助调查取证。”历下法院家事审判团队的罗琳法官说,今年以来,历下法院已向纳入特约调解员的公证员推送了50多起案件进行调解,公证员成功地为10多起准备立案的案件办理了公证。

“和谐是最大的效益。”罗琳说,继承诉讼的原、被告一般都是近亲属关系,本来都是一家人,因继承产生了矛盾纠纷。最后即使财产继承通过诉讼解决了,往日的和睦往往也不复存在了,这种结果是父母最不愿意看到的。现在,继承公证进行了诉与非诉的对接,从源头看,这既有效减少了法院案件的增量,也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可谓一举多得。

罗琳法官提醒说:“不是所有继承纠纷都适合以公证的方式办理。如果被继承的房子经历了好几代人,其间,亲属关系发生了变化,有些当事人的信息不准确,或有人决定放弃继承权,还是得通过诉讼方式查明事实,依法裁判。

历下法院推出“继承纠纷诉前调解+继承权公证”解纷模式至今,已妥善化解多起家事纠纷,对和谐社会建设起到良好的示范、指引作用。历下法院与齐鲁公证处通过联动联调、共建共创,协同推进调解程序前置前移工作向纵深发展。双方畅通诉讼与非诉衔接渠道,有效实施纠纷的源头治理,在切实保障司法核心业务稳步推进的基础上,扎实推动司法辅助业务创新实践,充分发挥公证处司法辅助职能,完善社会矛盾多元化解体系,有力推动了诉源治理工作实效发挥。(陈俊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