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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贵州省司法厅印发《贵州省深化公证体制机制改革 促进公证事业健康发展任务清单》(以下称《任务清单》),从坚持党对公证工作的领导、均衡配置服务资源、保障特殊群众服务需求、开展公益法律服务、强化便民利民、完善公证服务价格政策、推进公证机构改革等20项任务发力,进一步深化公证体制机制改革。为便于理解《任务清单》,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公证制度是重要的预防性司法制度,公证服务是公共法律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人民群众对公证需求越来越多,涵盖了经济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在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维护权益、保障民生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2021年6月29日,司法部印发《关于深化公证体制机制改革 促进公证事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司发〔2021〕3号)(以下称司法部《意见》),对进一步深化公证体制机制改革作出了全面系统部署。为深化全省公证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公证事业健康发展,按照省政府改进作风、狠抓落实的要求,以任务清单的形式出台文件,进一步明确了目标,压实了责任。
二、主要内容解读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系列重要指示,按照司法部《意见》的部署安排,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着眼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公证法律服务的需求,将“加快推进公证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公证事业健康发展”纳入全省高质量发展大局和推进法治贵州建设中去统筹谋划、安排部署。
(二)注重加强公证行业党建工作。紧紧围绕坚持党对公证工作的全面领导,推动党建工作与公证业务深度融合,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提升公证行业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三)着重强调公证公有公益属性。紧密结合公证机构的公益属性,立足我省现行公证服务人才短缺、服务区域受限、特殊群体公证需求日益增长、公证服务优化不够等现状,通过均衡服务资源、拓展公益范围、强化便民利民、完善收费政策等有效举措,推动公证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
(四)有序推进公证机构分类改革。为解决公益一类公证机构动力不足的问题,提出优化运营、管理模式,加强政策扶持;推进公益二类公证机构改革,在有效推进落实备案制编制管理、完善绩效工资分配激励机制、实行企业财务管理等“三项政策”上提出具体改革任务;支持经济较发达且具备条件的地区新设或转设合作制公证机构,进一步激活行业发展动力。
(五)协同发力从严监管执业行为。要求司法行政部门和行业协会双管齐下强化监管。通过健全从严监管制度规定,从严查处惩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行业自律、教育培训等具体举措,强化监管能力,提升监管水平。
(六)大力加强公证人才队伍建设。当前,全省公证人才“留不住”“引进难”问题比较突出,急需出台人才激励机制,通过制定出台我省公证员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落实公证员实习和公证员助理管理制度,制定《贵州省2023—2025年公证员配备方案》,与高校合作培养公证员后备人才等措施,建设高素质、高水平的公证员队伍。
三、特色亮点
(一)突出问题导向,明确发展目标。明确提出2023年底前全省公证机构有效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2024年底前暂停执业的公证机构全部恢复执业,完成公益二类公证机构“三项政策”改革并落地见效,每个市(州)打造1至2个规模较大、实力较强、业务水平较高的公证机构等。确保到2025年,全省公证员队伍数量明显增加,公证服务供给能力明显增强,公证服务质量和公信力显著提升,人民群众获得公证服务的便利化程度显著提高。
(二)逐项任务分解,压实责任推进。共提出20项任务,明确了责任部门或单位,提出了目标和完成时限。具体落实了司法部《意见》提出的要明确路线图和责任人、时间表的要求。
(三)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保障支撑。提出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攻坚克难,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既要出台相关配套政策,还要做好场所、设施、人员、经费等方面的保障,为《任务清单》落地落实提供了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