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牡丹江市社区矫正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时间:2022-12-16 13:52:51  来源:牡丹江市司法局  点击:0

司法培训资讯网: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及其实施办法,规范社区矫正经费的保障落实和使用管理,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近日,牡丹江市司法局、牡丹江市财政局联合制定印发了《牡丹江市社区矫正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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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副主席、司法局局长都业宁,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子云高度重视社区矫正经费保障机制建设,为解决社区矫正经费保障不到位,使用、管理无依据等问题,明确由司法局、财政局分管领导牵头把关,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科和财政局政法国防科具体负责《办法》的起草、制定、出台整体工作。双方通过联合对市本级及所属10个县(市)、区社区矫正经费的保障情况、支出范围、支出列项、支出标准及目前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等情况进行全面细致调研,查找相关依据,3轮次征求基层单位意见和建议,5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讨、交流和磋商,多次修改完善条款内容,历时近5个月,最终达成共识,制定了《牡丹江市社区矫正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并以规范性文件联合印发。《办法》明确了社区矫正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列入预算予以保障,明确了社区矫正经费的最低保障标准、支出范围、支出项目、支出标准、责任和监督主体。

《办法》的制定出台,是践行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委员会的统筹协调和成员单位的密切配合、认真履职作用,形成合力,着力解决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全市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夯实了基础,为不断提高牡丹江市社区矫正规范化、智慧化、精细化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