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苏州公证处与苏州市社会福利总院签署常年合作协议

时间:2023-06-06 16:25:55  来源: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公证处  点击:0

司法培训资讯网:为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坚持公证机构公益属性、非营利性属性,传承尊老敬老传统美德,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普惠、优质的公证法律服务,6月2日上午,我处前往苏州市社会福利总院进行座谈交流,并与苏州市社会福利总院签署常年合作协议,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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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协议内容,我处将为苏州市社会福利总院提供代拟法律文书、解答法律咨询、承担公证顾问事务、出具公证书或法律意见书等综合法律服务,双方将本着“公平自愿、平等诚信、长期合作”的原则,共同探索公证为社会福利事业提供公益服务的更多可能性,进一步实现公证法律服务的专业化、精准化、高效化。

座谈会上,顾彩娟总院长首先对福利总院概况、服务范围、党建品牌、对外拓展等情况进行了大致介绍。接着,我处王晓军主任表达了对苏州市社会福利总院社会公益属性的高度认可,同时从遗嘱公证收费减免、公证法律援助、劳模优待方法、免费法律咨询等方面出发,进一步讲解了公证处近年来在公益服务方面的实践。最后,双方均表示,要将此次签约作为合作起点,未来将在养老、监护、继承、遗嘱等业务领域中不断探索合作共赢新模式,实现公益“1+1>2”的效果,共同推动苏州社会福利事业的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