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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集中优势力量。由党员仲裁员领衔,抽调调处经验丰富的书记员组成速裁团队,确保办案力量充足,稳定有序开展工作。
二是深化繁简分流。案件登记后,首先进行调解分流,对于双方有调解意愿的案件当日即先行组织调解;对于调解不成或不同意调解的案件,筛选权利义务较为明确、争议金额较小的案件当日转入速裁程序,通过2次案件分流,最大化减少进入普通程序的案件。
三是深化流程衔接。运用调解工作台账、要素式调查表,对经调解的案件做详细记录,及时固定双方无争议的事实,方便速裁团队判断把握案件情况,为速裁审理打好基础。
四是提升审裁速度。速裁团队收到案件5日内确定是否流转,7日内安排开庭,最快开庭次日即发放裁决书,审理期间缩短至15天,进一步实现仲裁程序快捷化、简洁化,节省双方当事人时间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