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培训资讯网:“流动仲裁庭不仅让我在家门口维权,还一次性领到了赔偿金,真的谢谢你们。”3月16日,林先生拿到25万多元赔偿金后感激地说。当天,秀屿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流动仲裁庭”公开审理这起工伤劳动争议案件,最终以当庭调解的方式圆满结案。
林先生是秀屿一家公司的大锯普工。去年7月,林先生在上班时右手、口唇不慎被大锯台的锯轮碰伤。事故发生后,该公司第一时间将林先生送到医院治疗,并办理住院手续、缴纳医疗费等,待其伤情稳定后,主动进行工伤及伤残等级鉴定。停工留薪期间,该公司多次尝试与林先生及其家属协商解决工伤赔偿事宜,但均没得到妥善解决。随后,双方向秀屿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庭审中,仲裁员释法说理、耐心调解。林先生与企业方当庭达成和解:双方解除劳动关系,企业一次性向林先生支付赔偿金。
据秀屿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詹锦辉介绍,这是县区首家成立的“流动仲裁庭”,将仲裁庭前移到群众“家门口”,既降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维权成本,也发挥庭审过程中的普法释法宣传作用,达到“处理一案、教育一片、和谐一方”的宣传目的。下一步,“流动仲裁庭”还将进乡镇、街道、企业等就近办案,让群众维权少跑路,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人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