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长安公证处党支部召开“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

时间:2023-08-21 11:30:41  来源:长安公证  点击: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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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18日,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召开“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

会上,大家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四川考察时对主题教育的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对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传达了市司法局党委《关于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的通知》《关于组织学习“三个规定”“两个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

张浩同志在会上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真正做到“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任何人都不能在警示教育工作中抱着“看戏”的心态当“看客”,不能把教训当“故事”听、把案件当“剧本”看,看完听完就了事,要切实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上级党委要求上来,在思想根源上、在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做到防微杜渐、慎独律己。

二是加强学习,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履行党员义务。要抓住主题教育工作契机,熟练理解掌握党的基础理论,增强学习的系统性、深入性,做到知其言更知其义,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

三是认真查摆,在自我完善、自我教育、自我批评中提升自己。要按照主题教育工作要求,全面查问题、找差距,结合自身情况和工作实际,在理论和实践上发现不足,弥补不足,提升能力。

四是警钟长鸣,做到思想不滑坡,行动不掉队。有什么样的理想信念,就有什么样的人生追求、工作标准和工作结果。要结合警示教育工作,打好“预防针”,增强“免疫力”,以典型案例为鉴,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努力通过综合能力的提升,把公证法律服务工作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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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警钟长鸣,做到思想不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