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培训资讯网:近日,赫章县人民法院兴发人民法庭与毕节市恒信公证处联系,咨询涉未成年人赔偿款分配的提存公证办理事宜。
据悉,该法院受理了一起关于杨某死亡赔偿款分配纠纷的案件。经法官多次组织调解,最终各方一致同意在前述赔偿款中分配40万元给杨某10岁的独生女小杨,其中8万元由小杨的母亲黄某保管,作为小杨成年之前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剩余32万元待小杨成年后由小杨自主使用,但当事各方就这笔费用的保管发生了严重分歧,小杨的母亲、奶奶和伯伯对此无法达成一致,都担心小杨最后不能拿到这笔钱。为打消双方顾虑,切实维护小杨的合法权益,法官提出办理提存公证的建议,并与公证处取得联系。毕节市恒信公证处与法院充分沟通,了解案件情况和当事人诉求后,认为此案办理资金监管公证更为合适,并为当事人制定了专属方案,由当事各方拟写了《资金监管协议》,并充分发挥公证法律服务优势,建议在协议中增加小杨成年之前遇重大疾病等可提前支取资金的条件,小杨的权益保障更加全面。
在法官的陪同下,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处签订了《资金监管协议》,协议约定:32万元由公证处监管,待小杨年满18周岁后携带相关凭证到公证处领取;若小杨在资金监管期间出现重大疾病用于救治时,由其监护人黄某持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以及相关缴费通知书到公证处申请即可提取相应就医费用。在法院与公证处的通力合作下,双方当事人对这个解决方案都很满意。从最大限度为当事人提供便利的角度出发,我处及时为当事人出具了公证书,并主动表示公证处可以用邮寄方式送达,实现当事人跑一次就完成全部办理流程。
本案只是公证与法院合作的一个缩影,近年来,许多公证机构积极参与到法院调解、送达、提存、保全等司法辅助事务中,形成优势互补的良好合作机制,在更好地保障广大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节约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社会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