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公证+检察”,西安市公证处首次办理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公证

时间:2023-11-28 10:04:18  来源:西安市公证处订阅号  点击:0

司法培训资讯网:近日,受害人王某持着《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和《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支付函》从西安市公证处领取了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这是今年9月份西安市公证处同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检察院正式签署《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框架协议》后的首次司法实践案例,也是西安市公证处出具的首份适用刑事保证金提存制度的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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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王某于2022年10月因送外卖同保安周某发生冲突,被周某打伤,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轻伤二级。在该案的审查过程中,受害人明确向检察机关提出要求犯罪嫌疑人进行民事赔偿,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并表示也愿意对受害人进行民事赔偿,但是双方对赔偿数额一直未达成一致。考虑到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自愿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等实际情况,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检察院根据《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检察院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同意提存犯罪嫌疑人周某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至西安市公证处。西安市公证处公证员龙菲为周某办理了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公证,提存了相应数额的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公证处审核后出具提存公证书。

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制度是指在办理轻伤害、交通肇事等轻微刑事案件时,当事双方在未达成和解的情况下,对符合适用条件的案件,犯罪嫌疑人或其家属向公证机关缴纳一定数额的赔偿保证金后,检察机关根据在案证据情况,综合评价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依法可以对其使用非羁押强制措施、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在认罪认罚量刑建议中予以酌情从轻考虑的办案机制。

此例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公证体现了司法为民的温度,达到案结事了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是公证行业“政治、政法、国家、公益”四大属性的具体表现。下一步,西安市公证处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公证服务、沟通、证明、监督的职能作用,扎实推进全市政法机关服务高质量发展“两行动、两措施”工作,继续深化“公证+检察”联动协作机制,延伸服务链条,推动公证业务与检察业务的相互融合,为我市法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