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培训资讯网:近日,省司法厅党委印发《关于加强全省公证行业党的建设的若干措施》。《措施》共13条,对公证行业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场所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纪律建设和公益服务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措施》指出,要突出政治引领。公证行业党组织要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公证工作和队伍建设全过程、各方面,体现到公证执业活动的各个环节,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措施》要求,要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公证行业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召开党内会议时,始终坚持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重要文章,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措施》强调,要优化机构党组织建设。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进一步加强对公证机构党组织设置的指导,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公证机构党组织每年要向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党组织报告党建工作情况。
《措施》要求,要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公证协会要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以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为引线,教育引导公证队伍依法依规诚信执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公证机构党组织要制定党员发展计划,完善梯队发展结构。建立健全公证人员党员信息采集制度,准确掌握公证行业党员队伍情况。
《措施》强调,要强化公益服务管理。公证行业党组织要坚持公证公益属性,指导公证机构落实公证法律援助实施办法和开展公益法律服务的通知要求,研究建立公益案件统一受理、随机指派、全员办理机制,更好承担公益服务管理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