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公证风采】“公证+人大”联动 一天解纷结八案

时间:2024-01-10 11:10:12  来源:法治呼和浩特  点击:0

司法培训资讯网:为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对公证工作的监督与支持,切实发挥人大代表在社会治理工作中的优势和作用,近日,玉泉区人民法院诉源治理委派呼和浩特市同德公证处诉前调解案件,同德公证处邀请市人大代表、新城区政协常委、民革新城区总支主委刘寅虎作为特邀调解员参与调解,一天成功调解8起纠纷,其中包含民间借贷纠纷、买卖合同纠纷、不当得利纠纷、修理合同纠纷等多种民商事纠纷案件,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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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纠纷

在一起不当得利纠纷中,被告于某以安排工作为由,向正在找工作的原告苗某索要50000元,承诺如果事情办不成全额退款。原告通过网银先后向被告转账50000元,近半年时间过去仍没有消息,原告遂要求退款,被告先后退还20000元,剩余的30000元多次催要未果,原告认为被告无合法依据,将原告资金占为己有,构成不当得利诉至法院。调解过程中,刘寅虎代表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向被告讲明其中的利害关系。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并签署调解协议书。

买卖合同纠纷

在一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中,被告田某向原告呼和浩特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房屋总金额为35万余元,在合同约定时间内被告先后支付30万余元,剩余房款一直未缴纳,经特邀调解员刘寅虎析法说理,分析利弊,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并签订调解协议。

民间借贷纠纷

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中,原告马某与被告张某系前男女朋友关系。被告因承包木工工程项目时经济周转困难,便提出向原告借款。原告陆续通过转账向被告出借 24720元,被告承诺在约定期限内全部归还。约定还款期过后,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被告以种种理由推诿且态度恶劣,至起诉前仍未归借款。刘寅虎从法律、从情理对双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邀请人大代表作为特邀调解员参与调解是呼和浩特市同德公证处参与诉源治理实体化运行的有效实践。下一步,呼和浩特市同德公证处将继续秉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工作理念,常态化落实“民主党派成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证”联合解纷机制,切实将联系群众、监督推动与公证多元解纷等职能对接融通,实现矛盾就地发现、就地化解,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