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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日,省司法厅召开全省政法单位提存公证业务研讨会,交流公证机构办理提存公证业务的经验做法,征求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公安机关对提存公证的意见建议,以便更好发挥公证在参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职能作用。会议由省公证协会牵头,邀请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及部分公证机构有关人员参加。
会上,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省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省公安厅法制总队刑事执法指导队以及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相关同志结合工作实际和工作经验,对提存公证在减少办案成本,保障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的作用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对具体工作中提存公证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案例进行分析,提出了有益建议。
研讨中,大连市法原公证处介绍了我省公证机构开展法院执行款提存业务的总体情况。沈阳市于洪公证处、新民市公证处、抚顺市法信公证处、盘锦市兴盛公证处介绍了具体提存业务的开展情况。与会人员充分交流,相互借鉴,为今后公证提存业务的开展提供了参考。
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雷作了总结发言,并提出几点要求:要做好理论研究,共同推进;要以人民需求为导向,真心为民开展服务;要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公证提存业务能力;要加大宣传力度,让百姓和办案机关掌握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