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我们“证”相爱!公证为爱保驾护航

时间:2024-03-08 10:36:13  来源:金华公证  点击:0

司法培训资讯网: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双方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行何种财产制度及所得财产的分配方法、原则及其归属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用公证的方式做财产约定,看似冰冷的法律言语间,蕴含着温暖的爱意,也是给爱人的一份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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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回顾

“多谢你们啦!”张小姐向东阳市公证处的工作人员表达着感谢。原来,王先生在与张小姐结婚前购买了一处房产,后两人登记结婚并共同偿还贷款,王先生打算在房产证上加上张小姐的名字,因此来到了公证处。王先生说:“我一直希望房产证加上我妻子的名字,让她的生活有所保障。”了解当事人的需求后,工作人员告知了其相应的权利义务,随后将双方的身份信息、房产信息等录入系统,不多时,一份为他们“量身打造”的《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便拟写完成。最后,工作人员提醒他们,本次公证所出具的公证书并不是房屋权属凭据,在拿到公证书后,两人应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应的产权变更登记。

东阳市公证处致力于“深耕”婚姻家庭领域,为婚姻双方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竭力为当事人谋取合法权益,维护和谐婚姻关系,构建稳定社会体系。真正做到“为民解忧一步步,成就人间朝与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