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培训资讯网:2024年3月21日上午,福清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清法院)、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市支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福清支行)、福清市玉融公证处(以下简称玉融公证处)共同举行了执行案款公证提存合作签约仪式。福清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学凯,邮储银行福清支行行长林香清,玉融公证处主任陈彬等领导出席了签约仪式。
福清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邵东,玉融公证处主任陈彬,邮储银行福清支行行长林香清分别作为三方代表共同签署了合作协议。
随后,与会人员开展座谈交流, 会上就畅通联络机制、完善监督管理、全流程信息化、开设执行案款公证提存“绿色通道”等事项进行了深入探讨。
本次执行案款公证提存三方合作,是我处继与闽侯县人民法院、中信银行福州分行共同开展执行案款公证提存合作之后又一新动向,是我处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扩大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的重要举措。
玉融公证处将始终围绕“崇法、尚信、守正、求真”的执业理念,不断开拓进取,为广大群众提供真实、合法、高效、热情的公证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