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培训资讯网: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推进诉源治理的意见》,有效推进矛盾纠纷的前端治理、源头止纷,深入推进法治建设,3月27日,巴州区法院与四川天府新区意合法律调解中心、巴中市江南公证处签署合作协议。巴州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杨洋,立案庭庭长康海,巴中市江南公证处主任岳华,天府新区意合法律调解中心执行主任吴江、负责人毛可为,地区银行代表出席签约仪式暨座谈会。
签 约 仪 式
杨洋副院长、岳华主任与吴江主任代表三方签订《关于进驻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参与金融类纠纷化解的合作框架协议》。各方本着强化预防在前、调解优先、依法调解、实质调解的理念,落实“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指示精神,共同打造各司其职、相互配合、效能集成的诉调对接合作机制。
座 谈 会 上
杨洋副院长对与会人员表示热烈欢迎与衷心感谢,期望能够以本次合作为契机,充分发挥各自解决纠纷的职能优势,进一步推动调解工作创新发展。他详细介绍了巴州区法院目前受理金融案件的数量、金融纠纷诉前调解的情况、人员配置等基本情况。他指出,希望通过此次与调解中心和公证处合作,能够将法院的司法职能和调解中心专业优势紧密结合起来,加强金融案件诉源治理。
意合法律调解中心吴江主任介绍了“诉前调解+赋强公证+互联网”解纷模式。他表示此次签订框架合作协议,三方将在纠纷调解、诉非对接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为巴州区特邀调解室工作注入源源不断的活力,切实推进民商事纠纷一站式多元化解,为民商事主体提供更高效、便捷、经济的纠纷解决方案。
未 来 展 望
下一步,我们将推进四川天府新区意合法律调解中心入驻我院诉讼服务中心,并实质化运行,通过“调解+赋强公证+互联网”模式,有效推进矛盾纠纷的前端治理、源头止纷,达到多方共赢的局面。我们相信,在巴州区人民法院、四川天府意合法律调解中心与巴中市江南公证处的共同努力下,能够进一步提升调解效率,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动诉源治理工作,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