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培训资讯网:一、办理委托公证须提交的材料
1.一般委托
委托人是自然人的:委托人身份证明、委托书、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
委托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证明、委托书、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
2.涉及财产处分的委托
委托人是自然人的:委托人身份证件、财产权属凭证、婚姻状况证明等。
委托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证明、公司章程,财产权属凭证,按照法律法规或者章程规定需要审批的,应当提交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或者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等。
二、办理声明书公证须提交的材料
申请人为自然人的: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声明书中涉及相关权利凭证、财产凭证等资料。
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的居民身份证,声明书中涉及相关权利凭证、财产凭证等资料。
三、办理遗嘱(含遗赠)公证须提交的材料
1.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亲属资料及财产权属凭证等。
2.遗嘱中指定遗嘱执行人的,应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3.遗嘱受益人(接受遗赠人)身份证明及与立遗嘱人的关系证明。
4.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民事行为能力司法鉴定报告的需补充提交。
四、办理赠与公证须提交的材料
1.赠与人的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财产权属凭证等。
2.受赠人身份证明原件及与赠与人之间的关系证明。
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民事行为能力司法鉴定报告的需补充提交。
五、办理继承公证所需材料
1.向公证机构提出申请的法定继承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如:护照;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境外人士除外】。
3.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等材料。
4.与被继承人有继承关系的亲属关系证明(户籍档案、人事档案、单位证明、公证书等)。
5.财产权利凭证(房产证、土地证、存单(折)、车辆登记证、购房合同等)。
6.如继承人无法亲自到场表示放弃继承的,应提供经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继承人愿意继承但不能亲自申办继承公证的,应当办理公证委托书,在委托书中明确表示要求继承且在法定期限内。
7.继承人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应提交能力限制的相关证明材料及监护人拥有监护权的资格证明、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8.如涉及需要证人到场的,证人应提交其居民身份证原件。
材料来源:
①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材料:
医疗机构:《死亡医学证明》、公安机关:《户籍注销证明》。
②与被继承人有继承关系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公安机关:户籍档案;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机构:人事档案;用人单位:《干部(职工)履历表》等;公证机构:公证书等。
③被继承人已故法定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被继承人死亡时超过75周岁,其父母的死亡材料可酌情不提供。
④财产证明材料:《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不动产权证》、存单(折)、车辆登记证、购房合同等。
⑤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须知:
①涉及房产或金额较大的其他财产、股权、知识产权等的继承事项,公证机构应当调查核实后方可出证。
②特定情况下当事人确实无法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的,可以由全体继承人写出亲属关系人情况承诺后,公证机构先行受理并启动调查核实程序后再予以办理继承公证,但应先收取调查核实费用。
六、办理亲属关系公证须提交的材料
申请人及关系人的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资料。
七、办理遗赠扶养协议公证须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财产权属凭证等。
2.扶养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资格证明。
八、办理离婚协议书公证须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财产权属凭证。
2.涉及子女抚养的,应提交关系证明。
九、办理财产分割协议公证须提交的材料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财产权属凭证等。
十、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须提交的材料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房屋权属凭证等。
十一、办理婚前财产协议书/夫妻财产约定书公证须提交的材料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财产权属凭证、协议书等资料。
十二、办理意定监护协议公证须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明、关系证明材料、财产权属凭证等资料。
2.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十三、办理有法律意义的文书、证件/证书类公证须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有法律意义的文书、证件/证书(原件)等。
十四、办理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须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公司章程和有效决议。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3.提供财产担保的,应提交财产权属凭证等。
4.载明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条款的合同文本等。
十五、办理其他合同公证须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公司章程和有关决议。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3.提供财产担保的,应提交财产权属凭证等资料。
十六、办理提存公证须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债权文书等据以履行义务提起提存的依据。
3.清偿性提存债权人拒绝受领、下落不明等事实证据;担保性提存的法定事由或约定事由之证据等资料。
十七、办理保全证据公证须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
3.申请人与保全的证据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等。
温馨提示:
1.除与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不能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外,其余可由代理人代为办理的公证事项,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公证授权委托书。
2.以上清单中所需材料为申办公证事项的主要材料,具体申办中以承办公证员告知材料为准。
3.以上清单中所列公证事项为常见的一些主要公证事项,除清单之外的公证事项可详询我处公证人员了解办证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