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培训资讯网:作为科学证据,不管是公检法的执法人员,还是刑事律师,都对司法鉴定意见“熟悉又陌生”,由于其科学性、专业性的特点,鉴定意见在八类证据中成为最被信任的证据类型。在过去,办案人员在证据审查时也都非常信任鉴定意见,甚至让其享受“免检”优待。然而,近年来,随着司法鉴定行业的蓬勃发展,司法鉴定机构如雨后春笋般的成立。由于不同鉴定机构中鉴定人的水平、鉴定仪器设备、采用的技术标准和方法等方面影响,鉴定意见存在参差不齐,尤其诸如指纹鉴定、文书鉴定等“经验型鉴定”,受鉴定人主观因素的影响更大。因此,近年来对司法鉴定意见审查的力度也越来越大,要求鉴定人出庭质证的频率也是越来越高,笔者搜集了公检法人员、律师等针对鉴定意见提出的常见审查要点,希望司法鉴定相关从业人员在受理相关案件,出具鉴定意见时,起到一定的注意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