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培训资讯网:
为进一步夯实司法行政工作基础,提高矛盾纠纷化解能力,借鉴“枫桥经验”,做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近日,北下关街道司法所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培训会。街道相关部门负责人,31个社区书记以及社区司法主任、调解员和法律明白人参加培训。
街道司法所四级调研员顾雄文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相关规定和精神,并对2023年第四季度的调解工作进行了部署。他强调,一方面司法人员要从内心高度重视调解工作,坚定树立对调解工作的自信和认知,强化调解队伍的稳定性建设;另一方面街道和社区要协同配合,精准发力,着力培养和提高调解员履职尽责、依法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打造一支适应社会主义法治进程、职业素养良好、工作作风严谨的高素质调解队伍,当好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的排头兵。
街道司法所专职调解员鲁红梅结合案卷制作规范和调解案卷实例,从理论联系实际的角度出发,对调解原则、必备知识以及调解协议制作流程等做了系统培训,对提升各社区工作人员调解业务能力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此次培训会,完成了对新任司法工作者专业调解知识的培训,丰富拓展了原有司法工作者的知识广度和深度,强化了司法工作人员的理论知识与实操能力,进一步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北下关地区蓄力远航。
来稿单位:街道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