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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正在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同开放相伴而行,对外开放向前推进一步,涉外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要坚持在法治基础上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在扩大开放中推进涉外法治建设,不断夯实高水平开放的法治根基。
今年初,广东省发布了第三批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典型案例,大湾区商事调解规则机制实现“三统一、一保障”、广州构建境外人才“考、评、认”全链条政策体系、深圳前海创新拓宽港澳专业人士参与区域治理渠道、粤港产品碳标签实现互认、粤港澳共建中药标准共促产业发展……粤港澳大湾区正在多领域多层次加速要素流动、加深协作融合。
在去年8月30日的粤港澳大湾区法治论坛上,大湾区9+2城市的法学学术团体、法学研究组织达成《粤港澳大湾区法治论坛白云共识》(以下简称《白云共识》),呼吁助力提升粤港澳大湾区市场一体化水平,为高水平开放和要素流通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位于改革开放前沿的粤港澳大湾区立足“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支点、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地、中国式现代化的引领地”定位,正在以高水平的涉外法治建设助力富有活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建设。
公开透明可预期 涉外法制建设稳步推进
“一国两制三法域”既是粤港澳大湾区的独特优势,也代表着法律、规则、制度、标准等方面的现实冲突。在差异中寻求最优解,是大湾区融合发展需要共同面对的挑战。
去年底,经粤港澳大湾区法律部门第六次联席会议同意,粤港澳三地法律部门共同发布《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名册(2024年)》,探索建立商事调解员的准入力度,推动调解员专业化、职业化发展。
今年7月30日,《粤港澳大湾区仲裁员名册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发布施行。《指引》明确了粤港澳大湾区仲裁员的推荐条件、入册程序、名册的使用、在册仲裁员的培训与交流、监督与除名、自愿退出、名册的管理等工作细则。根据《指引》,仲裁机构向所在法律部门提交推荐仲裁员初选名单,经复核后,送交联席会议作最终确定,并形成《粤港澳大湾区仲裁员名册》。
2024年9月26日,《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法律服务工作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公布并开始施行。2024年11月21日,珠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调解条例》,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
《决定》聚焦国际商事调解和仲裁等法律服务领域,提出一系列支持保障政策,比如明确人民法院探索支持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注册的港资、澳资企业选择港澳作为仲裁地和适用港澳法律解决合同纠纷等内容。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调解条例》作为全国首部专门规范商事调解活动的地方性法规,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的商事调解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框架和操作指引,为构建诉讼、仲裁、调解协同发展的多元化商事纠纷解决机制提供了法律依据。
去年3月,广州市首个、广东省第二个“国字号”基层立法联系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广东南沙基层立法联系点挂牌启用,广州市汇智蓝天国际法律与商事服务中心获聘为南沙基层立法联系点港澳立法联系单位。该中心在与港澳人员工作的互动中了解到,不少港澳青年对来内地发展的资质认定、税收等方面的问题都很关注,收集意见信息后反馈给南沙基层立法联系点,在履职的同时也推动港澳青年参与到全过程人民民主立法实践中。
今年4月,广州市人民政府出台《广州市南沙区港澳专业机构和港澳专业人士执业实施办法》,推动已取得香港、澳门两地工程建设、城市规划、医疗等领域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和相应资格的专业人士在南沙区便利执业。同时鼓励已经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珠海横琴新区片区以及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等省内其他地区执业的上述领域的港澳专业机构和港澳专业人士,在南沙区提供相应执业服务。这是广州涉外领域立法的重要实践,为大湾区在专业服务领域的深度融合和协同创新提供了法制基础。
一系列法规的出台、统一规则的制定,使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加公开、透明、可预期。大湾区涉外法治建设有了更加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融合互补 面向全球 涉外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向专精特深发展
仲裁机构在调查取证环节因权限不足一直存在被调查单位或个人配合程度低、取证难的问题。
《决定》提出鼓励人民法院探索以仲裁调查令等形式支持仲裁机构调查取证工作。这是全国范围内首次以人大常委会决定明确鼓励人民法院通过调查令的方式支持仲裁机构调查取证。
2024年10月28日,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为深圳国际仲裁院(以下简称深国仲)江门中心管理的一宗涉外案件开具了广东省首例仲裁调查令。深国仲江门中心在仲裁调查令的协助下得以顺利调取证据并高效结案。
今年6月19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开具调查令协助商事仲裁机构调查取证的办法(试行)》,为规范开展调查令工作提供了详细具体的指引。6月30日,江门中院应深国仲江门中心申请,开出全省首份涉港商事仲裁案件调查令,仲裁调查取证难的问题迎刃而解。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指出,加强粤港澳司法交流与协作,推动建立共商、共建、共享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面对跨境商事纠纷的复杂性,东莞市探索涉外仲裁“枫桥经验”。东莞市仲裁委以“仲裁+调解”机制,结合东莞香道文化,通过“选香、备香、点香、闻香、品香、花香”六个环节,在仲裁各个阶段营造和谐、平静、从容的调解氛围,形成“莞香花”特色调解品牌,高效化解多起涉外商事纠纷案件。
在一起涉外商事纠纷案中,一名内地投资人和香港合伙人共同投资越南原料厂多年,双方因股权转让协议产生争议。在东莞仲裁委的“莞香花”仲裁调解室,经过仲裁员的释法析理,回顾双方共渡难关的往事,又算清跨境执行的时间账,二人当场签订分期履行债务的调解协议。一场横跨中国内地、中国香港,以及越南的股权纠纷,在东莞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围绕完善跨境纠纷多元化解平台,今年3月,深圳市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创新3项调解机制,包括完善港澳调解组织参与机制、探索与商事调解机构开展合作、探索为初发纠纷提供调解服务并进行司法确认,助力打造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
值得关注的是,今年6月,香港国际调解中心与深圳市中立法律服务社在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协同发展中迈出了关键性一步,双方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就设立“香港国际调解中心(深圳)分中心”及深化国际法律、人才培养等领域合作达成重要共识。双方旨在融合香港国际争议解决专业优势与深圳的区位产业基础,打造“规则对接、资源共享”的合作模式,为未来构建跨境争议解决服务体系奠定了合作框架。
随着仲裁、调解规则衔接,机制对接的不断深化,粤港澳大湾区三地在建设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的法治实践中,正向着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持续深耕。
内外贸开放共荣 涉外法律服务精准提质增效
据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统计,2024年,广东外贸规模首次突破9万亿元,达到9.11万亿元。2025年上半年,广东货物贸易进出口4.55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有进出口实绩的外贸企业数量13万家,增加7.6%,其中民营企业数量11万家。
在全球贸易环境复杂多变的当下,企业“走出去”面临的风险和挑战不断增加。广东外贸规模的突破,离不开高质量涉外法律服务的保驾护航。
据了解,在重大展会上,“展会+法律服务”已成为广东涉外法治建设中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在此机制下,参展企业和“走出去”企业能够得到量身定制的优质法律服务。除此之外,各地还通过编制典型案例、打造智能法律服务产品、免费法治体检、撰写相关研究报告以及“以法兴企”等平台,多措并举为出海企业提供高质量涉外法律服务。
东莞作为典型的外向型城市,截至2024年,全市港企达8102家,台企3800余家。去年以来,东莞先后打造“一中心多站点”的中立法律服务社等涉外法律服务体系,获批全国首家“两岸创新发展仲裁中心”,成立全省首个“外商企业司法服务站”并在全市32个镇街铺开建站,为外商和港澳台商企业“引进来”和“走出去”提供“一站式”行业预警、法律咨询、权益维护、纠纷多元化解等综合性法律服务。目前服务辐射全市1.38万家外资企业,“点对点”服务的外商企业超200家。
前海法院立足司法职能,创新司法服务供给模式,发布了“CC-LINK湾区营商通”系列司法服务指南,通过构建全方位法企互动模式,为大湾区企业打造“前端风险防范+末端纠纷化解”的司法服务矩阵。江门市调解协会也与澳门国际葡语市场企业家商会签约,加快完善葡语国家、东盟、太平洋岛国等重点地区涉外法律服务布局。
惠州市法学会紧扣惠州打造广东高质量发展新增长极的使命任务,围绕石化、能源、新材料、超高清视频显示等重点产业,制定重点行业领域法律服务指引,以服务“2+1”现代产业集群、“3+7”工业园区建设为重点,制定重点行业领域法律服务指引,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组建法学专家团队护航环“南昆山—罗浮山”引领区建设,不断夯实基层法治根基,加大法律服务力量供给,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
广州已连续四届在广交会现场以“涉外法律咨询服务港”为载体,组建法律服务团队,累计为130个国家和地区展客商提供超2500次法律咨询服务。配套线上法律服务也及时跟进,广州市律师协会组建的涉外律师线上服务团,通过深入挖掘企业深度法律服务需求、建立企业服务档案等,为企业提供全链条跟踪服务。今年第137届广交会上,肇庆市商务局联动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组建了涉外法律服务团,为参展肇庆企业提供了涉外合同审查等“一站式”“全链条”的专业法律服务。
创新驱动新质生产力 涉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力度不断加强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必须继续做好创新这篇大文章,推动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白云共识》呼吁共同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新质生产力。
过去一年,深圳以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国家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双示范”建设为主线,在知识产权领域取得重要突破,包括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0部门印发《关于加强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的意见》,提出36条创新举措,旨在发挥知识产权制度供给和技术供给的双重作用,加快在河套深圳园区建立更高水平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在德国设立首个实体化运作的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服务深圳企业“走出去”迈出重要里程碑的一步;新增高端装备制造和珠宝加工两大产业专利预审通道,深圳成为全国专利预审通道最多的城市之一。
此外,深圳还建设运行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深圳河套)国际转化试点平台,该平台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香港城市大学与深圳市政府合作建设,是香港高校参与建设运营的第一个国家级知识产权国际转化试点平台。其通过构建全球知识产权数据库,整合国内制造业产业需求等多项举措,促进国际科技合作和知识产权跨境交易,更好推动国际科技成果在国内落地转化。
中山市灯饰知识产权维权中心设立在中山市古镇镇,是全国首个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机构。今年8月,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公布2024年度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绩效评价结果,中山市灯饰知识产权维权中心连续第四年排名第一。
硬核实绩的背后,是常态化执法巡查、“调解优先+行政裁决+司法诉讼”多元纠纷化解机制、持续升级和提速的预审服务、“精准滴灌”的企业法律服务以及便民利企的专利、商标、版权“一站式”服务平台共同发挥作用的结果。
佛山也在强化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上持续发力。佛山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佛山分中心)2024年提供海外纠纷应对咨询和指导43宗,发送商标海外抢注信息369条,举办海外知识产权实务培训9场,服务企业397家次,涉案金额超2.4亿元,成功化解6宗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挽回企业损失9010万元。今年以来,该中心将海外知识产权布局与风险防控作为工作重点,开展企业专利、商标海外布局风险分析,编制《企业产品出海专利侵权风险排查操作指引》,为企业提供切实可操作的出海建议措施。
“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全面加强粤港澳大湾区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合作,完善知识产权案件跨境协作制度,建立知识产权海外布局和维权援助工作机制……”《白云共识》的呼吁一步步实现。未来,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共同体必将继续凝聚共识,以法治创新融合发展护航高水平的对外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