翼法涉外法律服务平台:
从“扩大开放”到“法治山东”:涉外法治人才驱动的区域开放新引擎
山东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张琳;山东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 李晓玉
“十五五”规划建议指出:“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开创合作共赢新局面”。山东省深入贯彻国家顶层设计,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实践,搭建了一系列多层级、多功能的开放平台。随着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开启,涉外法治人才将成为突破对外开放瓶颈、驱动区域开放发展的关键引擎。山东将以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为第一杠杆,聚力建设制度型开放示范区,打造开放层次更高、辐射作用更强的对外开放新高地。
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时代使命
山东在国家高水平对外开放格局中承担着“走在前,挑大梁”的重要使命。2024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考察时强调:“山东要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上勇争先。”山东作为经济大省、开放大省,拥有上合经贸合作示范区、中国(山东)自贸试验区、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等国家战略叠加优势。随着《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等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加速落地,山东企业“走出去”遭遇的合规调查、反垄断诉讼、337调查、出口管制、“长臂管辖”等法律风险呈现明显增长态势。为更好地服务和融入国家对外开放大局,山东勇担经济大省、开放大省的使命,致力于形成开放型经济体系,争取在全国高水平对外开放中走在前列。
涉外法治人才成为山东推进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核心需求。山东地处东部沿海,对涉外法治人才的需求呈现出总量大、领域广、层次高、政策支持力度强等显著特征。在需求总量方面,山东省外贸规模的持续增长,对涉外法治人才的数量与增量产生了刚性需求。在需求领域方面,面对政府采购、绿色技术合规、数据跨境流动等技术与规则瓶颈,山东省亟须优化各领域涉外法治人才的储备。在需求层次方面,山东高水平对外开放在对接国际市场、国际标准实践等领域,需要拥有一大批高层次涉外法治人才。为此,山东加大对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与储备的政策支持力度,不断优化人才引育的环境,推动开放优势与人才引育之间的双向赋能。
涉外法治人才将持续护航山东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山东作为人口大省,涉外法治人才的本土化、内生型培育,同样攸关全省高水平对外开放的质量。加快培养涉外法治人才,在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应对外部风险挑战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涉外法治人才短缺已是制约全省高水平对外开放的瓶颈。可以说,谁能率先培养一支“通晓国际规则、熟悉新兴产业、能够驾驭跨域争端”的涉外法治人才队伍,谁就能在新一轮开放竞争中赢得主动。据此,山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外法治工作的若干措施》,一体化推进涉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法律服务和法治人才培养。总之,在制度型开放实践中淬炼高层次涉外法治人才,以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反哺高水平对外开放,能够推动形成“开放淬才成钢,人才驱动开放”的良性互动格局。
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面临的问题
开展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资源相对紧缺。一是师资力量方面。师资力量对于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近年来,应届博士研究生数量供过于求,各大高校均提升了青年博士的入职门槛,设置以一作或独作身份发表若干篇高水平论文方可达标。这一入职标准对于国际法专业的博士而言较难达到。然而,国际法相关课程是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内容,于是出现了“想要的招不到,招到的用不上”的招聘困局,继而影响到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师资供给。二是课程教学方面。由于教学在高校教师的绩效量化中权重较轻,科研工作已经占据了高校教师的大部分时间,高校教师难以余出更多精力开设新的课程。不仅如此,涉外法律实务的相关课程大多停留在“条约解读+案例翻译”,企业急需的CBAM碳核算、美国EAR实体清单应对等实操模块相对欠缺。三是实践活动方面。在全国法学实践基地中,可接纳学生直接参与国际仲裁庭、境外并购尽调的机会相对较少。特别对于省属高校的学生而言,涉足涉外法律实务的机会更为紧缺。
新兴领域的涉外法治人才结构性失衡。一方面,新兴领域的涉外法治人才需求旺盛。我国推动绿色低碳、高端制造领域产业优化升级,推出了电动汽车、光伏产品、锂离子蓄电池等一系列产品。在对外贸易的过程中,这些产品虽保持着强劲的出口势头,却屡遭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的阻挠与挑战。为全面接轨制度型开放,我国目前对于数字经济、绿色低碳、跨境电商、金融衍生品等新兴领域的涉外法治人才需求旺盛。另一方面,新兴领域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周期长、培养难度系数高。就培养周期而言,涉外法治人才定位为高端型人才、复合型人才,一般需取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对应的培养周期通常为七到十一年。就培养难度而言,新兴领域的涉外法治人才不仅需要系统掌握国际经贸规则与金融实务知识,还需在一定程度上了解国际政治与世界历史知识,并且具备人工智能、跨境数据安全等前瞻性思维。新兴领域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工作依然任重而道远。
区域间涉外法治人才配置面临新的调整压力。目前,我国区域人才政策正逐步实现系统升级,旨在为人才提供最优的成长与发展路径。一些区域为吸引涉外法治人才,不仅出台了购房、落户等方面激励政策,还叠加靶向式的专业后期培训以及丰富的国际交流资源。这些人才政策不仅能够留住本地区培育的涉外法治人才,还将持续吸纳新的涉外法治人才。与之相比,部分地区在涉外法治人才引育方面的政策激励有待进一步提升。这意味着各地区在聚集人才资源方面存在一定的能力差距,区域间涉外法治人才配置存在优化空间。
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齐鲁经验
目标导向:制定相关政策法规。为加强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和储备,在“十四五”开局之时,山东省已将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纳入省“十四五”时期人才发展规划,顺应新技术、新形势、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需求,以跨界融合、数字赋能、实战浸润三维驱动,探索“国际规则+产业场景+合规工具”一体化的人才培养新范式。为此,山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外法治工作的若干措施》,明确涉外法治建设的工作重点与工作任务,推动形成涉外法治大协同的工作格局。在构建具有山东特色的涉外法律制度体系方面,山东省推动出台《山东省开发区条例》《山东省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管理规定》《外国人来山东工作便利化服务若干措施》,修改《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面清理与外商投资法不符的规章,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山东。在山东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山东省司法厅在涉外法治建设上持续精准发力,将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作为工作重点,旨在为“十五五”时期的制度型开放源源不断地输送即战型、复合型的涉外法治生力军。
实践导向:共建人才协同培养基地。为搭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优质平台,山东省聚焦涉外法治人才库的建设,着力打造四家国家级和六家省级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构建高校与实务部门的双向交流机制,共同推进高端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同时,山东省司法厅正逐步加强与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社科联、省法学会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在学科专业设置、学术期刊发展和对外研修交流等方面强化督促指导。例如,推动高校完善涉外法学相关学科的专业设置,支持法学学术期刊设立涉外法治研究专题,鼓励高校法学院组团赴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法学院互访。山东省正逐步探索创新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构建起“高校+实务部门”二元协同、“本土+海外”双域联动的人才培养机制,形成各具特色、亮点与优势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新格局。
全球导向: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质效。在建强涉外法律服务平台方面,山东省创新服务载体,加大涉外律师人才培养力度,依托中国(山东)自贸区、上合经贸合作示范区等国家级和政府间开放平台,加快推动济南中央法务区涉外法律服务中心、青岛中央法务区涉外法务区建设,为企业发展提供“一站式、全链条、全球化”的法律服务机制支撑。在健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方面,山东省司法厅联合省高院出台《进一步完善诉讼与仲裁衔接工作的若干措施》,在中国(山东)自贸区共同设立国际商事纠纷“一站式”调处中心。在涉外律师人才培养方面,山东省商务厅会同省司法厅等有关部门先后出台《关于成立山东涉外律师服务团的通知》《关于对我省出口欧美重点企业开展贸易风险应对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山东省国际贸易摩擦法律服务团管理办法》,组建山东省国际贸易摩擦法律服务团,负责全省贸易摩擦法律咨询、应诉辅导、业务培训工作,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和山东辨识度的涉外法治服务高地。
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山东财经大学方案
促进涉外法治人才供需两侧的协同增能。在需求牵引方面,山东财经大学法学院致力于将“国家需求”细化为“培养指标”,推动海外依法维权、全球治理挑战等实务议题转化为课程模块和科研命题,确保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与国家战略需求的深度对接。为此,法学院在充分挖掘内部资源的基础上,以求贤若渴的态度和精准对焦的策略,积极从外部引入高水平的涉外法治专业人才,并尝试开设涉及CBAM碳核算、美国EAR实体清单应对等实务操作课程。在供给联动方面,山东财经大学法学院通过“学科交叉+实践锻造+高端引育”多轮驱动,在涉外法治人才选拔与培育方面开展了一系列探索。首先,法学院注重通过国际化赛事提升学生的涉外实践能力。目前,涉外法治人才实验班学生团队在“杰赛普国际模拟法庭”“中国大陆地区红十字国际人道法模拟法庭”“国际刑事法院模拟法庭竞赛”以及“CASC杯国际空间法模拟法庭竞赛”等赛事中屡获佳绩。其次,学院推进实施多元导向、特色指向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促进法学与金融、经贸等优势专业的交叉融合,聚力打造一支财经类强特色的涉外法治人才队伍。
塑造产学研用深度耦合的育人生态。山东财经大学积极拓展国际合作与研究平台,协同建设涉外法治研究与人才培养的前沿高地,全面塑造“知识-技术-场景”深度耦合的育人生态。山东财经大学已成立“山东财经大学中意经贸法律研究中心”“山东省与意大利交流合作研究中心”,并成功链接“山东省国际(港澳台)科技合作平台”和“中意艺术学交流合作平台”。2025年10月17日,山东财经大学与中国(山东)自贸区济南片区举行了涉外法治研究院共建签约及揭牌仪式,新成立的涉外法治研究院将结合济南片区制度创新实践,通过整合师资与多领域资源,搭建高层次育人平台,建立实习基地与联合培养项目,推动理论与实践深度融合,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提供核心支撑。
在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持续深化的今天,山东需要用“规则高速公路”实现“法畅其流”。涉外法治人才就是这条高速的“第一铲沥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