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国家司法考试【民法】民事责任指导案例

时间:2021-09-08 15:51:19  来源:  点击:0

第四节  民事责任

一、责任基本内容

义务旨在实现权利,责任则是实现义务,因此责任的承担是“担保”义务的内容的实现。

担保在法律以自己的全部财产(无限责任)或者部分财产(有限责任)填补权利人的损害。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如欠债不还)时,取得法院的终局判决等名义时,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二、特殊的责任类型

1.见义勇为条款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2.英烈利益特殊保护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五条,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民事主体的自然人死后,不享有任何人格权利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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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近亲属可以主张损害赔偿,因为侵害的是他们的一般人格权,对于死者追思的权利。注意并不是所谓的死者享有利益。

(2)侵害的英雄烈士不仅是对近亲属利益的损失,同时也是对社会公共利益的损害。

 

相关指导案例——指导案例99号

 

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权益,受到法律保护

 

【裁判要点】

1.对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等行为,英雄烈士的近亲属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2.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是中华民族的共同历史记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等受法律保护。人民法院审理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等案件,不仅要依法保护相关个人权益,还应发挥司法彰显公共价值功能,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3.任何组织和个人以细节考据、观点争鸣等名义对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进行污蔑和贬损,属于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的行为,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基本案情】

甲发文章,通过强调与基本事实无关或者关联不大的细节,引导读者对“狼牙山五壮士”这一英雄烈士群体英勇抗敌事迹和舍生取义精神产生质疑,从而否定基本事实的真实性,进而降低他们的英勇形象和精神价值。洪振快的行为方式符合以贬损、丑化的方式损害他人名誉和荣誉权益的特征。

涉文章通过刊物发行和网络传播,在全国范围内产生了较大影响,不仅损害了葛振林的个人名誉和荣誉,损害了葛长生的个人感情,也在一定范围和程度上伤害了社会公众的民族和历史情感。在我国,由于“狼牙山五壮士”的精神价值已经内化为民族精神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一部分,因此,也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甲作为具有一定研究能力和熟练使用互联网工具的人,应当认识到案涉文章的发表及其传播将会损害到“狼牙山五壮士”的名誉及荣誉,也会对其近亲属造成感情和精神上的伤害,更会损害到社会公共利益。在此情形下,甲有能力控制文章所可能产生的损害后果而未控制,仍以既有的状态发表,在主观上显然具有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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