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培训资讯网:近日,包头市青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了“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机选配租”活动,本次公租房采取实物配租的形式,因申请的人数多于房源的套数,有的申请人可能无法获取公租房的承租资格,为保证分配公租房结果的公正、公开、公平,全程体现以人为本、机会均等的原则,该局对公开机选公租房确定承租人的过程申请包头市宏鉴公证处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现场监督
韩冀鹿、孙艳波两名公证员受公证处的指派,办理本次现场监督公证。承办公证员事前与申请人的经办人充分沟通,对公租房分配机选方案进行了认真的研究,仔细推敲其中可能出现的任何情况并对该方案进行了补充完善,对涉及到的计算机进行相应的清洁性检查,由申请人在活动开始时才将486户申请人员和360套房源的信息导入计算机,确保现场机选配租结果的真实性。整个机选配租分四组进行,公证员确保每组产生的对应数据无误后再进行下一组,全部机选配租进行完毕后,公证员对整个活动的现场监督情况宣读了公证词。
现场监督活动公证,是公证程序中的特别规定,承办公证员通过事前审查、现场监督,对当事人举办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我处参与本次的现场监督公证,为住建部门推进公租房配租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得到各方当事人的一致认可。公证员办理公证的过程,就是充分发挥公证的证明、服务、监督、沟通作用的过程,也是体现公证机构在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方面发挥职能作用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