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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培育壮大产业、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时代背景下,我国金融领域的创新和服务优化将达到新的阶段,公证服务金融改革的内容和模式也需要迭代升级,顺应时代的呼唤。川渝金融公证发展交流研讨会,立足当下、思考未来,碰撞思想、开拓眼界,凝心聚力、共谋发展。特撷选主旨发言及专题分享内容,供行业参考。
PART01
金融公证业务如何有效契合金融市场发展
金融公证业务拓展的基础与方向
司法部中国法律服务网法律咨询专家组专家、
司法部公证理论研究与人才培训(湘潭大学)基地学术顾问 刘疆
众所周知,金融公证业务的发展离不开金融行业和法院的支持,因为没有银行的需求,金融公证业务的发展就是无源之水;没有法院的支持,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书就是“法律白条”。
01银行需要公证处提供什么服务
按照传统法学理论,认为公证法律服务能证明融资合同真实、合法,帮助银行预防融资纠纷。但是,银行对公证机构的真实需求并不是预防纠纷,而是“提高实现金融债权的效率,降低实现债权的成本”。必须围绕着银行的核心需求加快公证业务运作方式的转型,主要包括:
(一)金融公证业务由预防纠纷向快速化解纠纷转型(如二次催收)。
(二)由单纯证明借款合同真实合法向“提高实现债权的效力、降低实现债权的成本、保障债权安全”转型”(如保险保证的尽职调查、催收与债权核销)。
(三)由单一的证明业务向综合服务(非证明业务)转型(如“带封过户”)。
02金融公证业务的发展方向
(一)要进一步提高金融债权实现的效率,降低金融债权实现的成本。不能仅局限于减少法院诉讼案件,还要争取减少法院的执行案件,通过不断完善公证非讼程序,丰富实现金融债权的救济手段,把赋强公证做成“闭环”。
(二)公证未来为普惠金融服务的发展方向。一是要正视银行开展普惠金融在运营成本方面所面临的困难,不能要求银行依旧固守传统的线下流程。二是不能突破现有公证程序中的直接原则,这是公证行业安身立命之本,而是应当流程再造,另外创设适用“智能合约”的公证程序。三是切实考虑法院的受理能力,绝不能只考虑银行和公证机构的运营成本,忽视法院的承受能力。
(三)可以尝试的路径:一是对借款人在线融资和申办赋强公证的意思表示和承诺由公证办证系统自动存证;二是发生借款逾期后,公证员线下核实当事人申办公证的意思表示、催收、调解(可辅助于保全财产);三是如果调解失败,根据办证网络系统自动存证的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和线下核实情况出具赋强公证书和执行证书,在法院同意的数量或比例内,协助法院执行,或者完成尽职调查后出具核销债权的保全证据公证书(或尽调报告)。
03法院为什么要支持公证机构办理金融公证
金融公证以赋强公证为核心,而赋强公证源于法院诉讼案件的“外包”,即法院把简单的诉讼案件交给公证机构通过非讼程序解决,以减少法院案件的数量。目前,司法实践越来越注重事后救济,法院的诉讼案件呈上涨趋势,法院分流案件的需求越来越迫切,而将诉讼案件分包给公证机构以非讼程序解决符合我国的司法实践。
04司法辅助业务框架下公证程序的完善
金融公证业务的发展离不开法院的支持,而公证机构在发展金融业务的同时也应当考虑到如何切实协助法院分流案件。在司法辅助业务框架下,未来金融公证与司法辅助业务的发展方向可以通过公证员兼任法官助理或执行员,将赋强公证业务做成“闭环”,既可以切实帮助银行高效率、低成本实现债权,也可以减少法院的诉讼案件,还可以减少法院的执行案件。
公证参与金融纠纷调解的可行性及功能路径探析
重庆市公证协会监事长、重庆市两江公证处主任 涂志辉
01公证参与金融纠纷调解的背景分析
在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和深化公证体制机制改革的大背景下,作为我国司法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公证制度因其“预防纠纷”的制度定位和“服务、沟通、证明和监督”的制度功能与金融纠纷调解职能具有天然的契合性和高度的适应性,公证承接金融纠纷调解事务具有法理上的合理性和现实中的可行性。
02公证参与金融纠纷调解的实践基础
通过对目前部分公证处开展金融业务公证、金融纠纷调解的案例进行分析,可以看出公证参与金融纠纷已经具备实践基础。两江公证处发起设立专业化的调解组织渝证民商事调解,联合渝北法院打造全市公证行业首家诉调对接服务站,并受聘为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江北区法院、渝中区法院等多家法院特邀调解组织,成功调解各类金融纠纷5860余件,申请司法确认1000余件,办理调解协议的赋强公证2000余件,充分实现公证调解在金融纠纷化解中的制度价值。
03公证参与金融纠纷调解的功能路径探析
一是参与不良资产清收调解,增加公正、平等、依法合规的程度,起到弱化冲突的基础上妥善解决矛盾的作用。二是促成调解协议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可绕过诉讼径直成为人民法院的执行依据,减少诉讼成本,提升司法质效。三是在涉金融产品及其衍生品的纠纷调解过程中为双方增信,有效消除投融资各方之间的不信任,为金融交易各方创建程序规范、操作透明、行为有监管的平台,有效打通金融服务供给侧与需求侧信息壁垒。
成都金融公证服务状况分析及其完善路径
四川省成都市国力公证处金融和商事业务部部长 潘钇杉
01成都金融公证简况
目前,成都金融公证有以下几个特点:1、绝大多数金融机构对赋强公证的认可度较高;2、成都金融公证市场竞争激烈,是一个竞争充分的市场。3、虽然受成都限购政策及国家贷款政策影响,但各处对银行赋强公证的竞争激烈。4、大多数银行机构开始采用招投标的方式使用公证服务,大部分公证处采取线上办证的模式办理金融公证事项。
02成都金融业公证服务存在的问题
社会对金融公证认知不够,缺乏宣传。公证服务价值体现不高,服务方式单一化,突显不出公证员的专业价值。公证员综合素养有待提高,公证员对其他行业了解甚少。信息化建设有待加强,公证机构与政府平台之间信息有待互通。没有形成统一的行业规范体系,业内合作程度不高。
03金融公证实务完善
形成常态化的公证宣传机制,让公证成为服务金融业的“必选项”。建立公证与法院的沟通协调机制,确保执行证书的执行成功率。开展公证调解工作,助力金融机构多元化解纠纷。拓宽公证非讼职能范围,助力将金融风险扼杀在萌芽阶段。开展公证+信托贷款业务、公证+家族信托、公证+典当、股权回购业务、带押过户等创新型金融业务。建立全面开展互联网+电子数据公证的制度保障体系。明确公证执业人员的调查取证权。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增强公证业和金融业的粘合性。建立统一的行业规范机制,包括收费标准、惩罚措施、业务拓展行为规则等,净化公证员的从业环境。
公证推进金融风险防范及化解之研探
重庆市中信公证处主任 陈飞
01金融业发展与公证的价值契合
金融公证事前对合同的审查和快速实现债权的优势契合了金融市场对资金安全和效率的追求;法律赋予公证制度的强制执行效力与金融领域的债权法律关系具有内在的统一性。伴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壮大和新型金融业态的创新升级,金融公证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二者在核心价值上呈现出高度的一致性。
02金融公证助力金融风险防控
金融活动中源自客户方的风险可以大体被划分为两大类别,其一是意思表示的真实风险,其二是持续履约的信用风险。公证一方面对当事人法律行为的真实性和准确度进行确认,另一方面又将当事人的行为纳入法律的监督之下,较好地实现了个体意志与国家意志、个体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和谐统一。
03金融公证参与金融纠纷化解
公证服务作为面向现实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以待证事项为基础,不应当局限于依照当事人的已明确的方案提供法律服务。公证从业人员必须深挖当事人的核心诉求,准确把握矛盾化解的重点和难点,提供灵活且富有针对性的公证服务,借由公证的公信力及专业性提供更高效率的公证服务。
04加强法律职业共同体合力助推
金融公证实务的角度而言,强制执行公证作为一个范例,以其近年来不断上升的申请数量、执行金额,展现出公证、律师作为法律服务行业与金融领域以及司法领域的良性互动。在金融业态推陈出新不断升级的业态之下,公证发挥作用的形式和业务模式也逐渐从单一走向复杂,从某一环节的介入发展到全链条的服务,从相对封闭的工作模式演变为多主体跨行业的协同配合。
论公证债权文书的执行审查问题
四川省成都市成都公证处市场业务四部部长 郝亚
01公证债权文书现状
目前对债权文书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可以分为前期与后期两个阶段。前期在合同双方或者多方意思一致的情况下,同意对债权文书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机构基于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办理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后期是在借款方或者保证方在违背合同约定,拒绝全部还款或者部分还款的情形下,依据前期的赋强公证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近年从实务中通过公证出具执行证书申请执行,实现债权的方式也在不断被认可。
02公证债权文书审查难点
从办理流程上来看主要集中在一是如何确定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二是公证办理时间节点如何确认。执行证书的出具需要依据前期办理的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书在违约时依债权人申请出具。出具执行证书时,公证机构需要对债的违约情况进行实质性审查,并且向债务人将债务情况进行核实。
03公证债权文书审查启示
一是债权文书涉及多方主体的审查,要确保各方都做出了自愿接受强制执行的意思表示,避免出现今后对某些主体不能强制执行,影响整体债权的实现的情况。二是是否可以出具执行证书,需要严格审查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相关合同中的约定。
公证债权文书作为一项较为成熟的公证业务,需要公证人员摒弃传统的简单办证思想,将整个过程联动思考,各个阶段严格审查,特别在债务核实方式以及不予执行救济方面改变思路,避免公证文书被法院裁定不予执行。
金融公证与金融市场发展的价值契合及前景预测
重庆市公证处公证员 王云慧
价值与前景
如何回应时代的发展、金融市场的发展、公证改革的发展,推动公证行业与金融机构的深入交流合作,探讨新时期公证服务金融风险防控的新思路、新举措,不仅是摆在公证行业面前亟待解决的问题,更是与金融机构拓宽合作空间的机遇。公证行业应作为主动推手,在合作目的、效率考量、角色认识等方面寻找价值契合点,以期有更为广阔的合作前景。
一、加快网络赋强公证的实践探索和论证。公证机构依托现代信息技术,通过网络平台对电子债权文书进行全程在线公证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不仅是公证制度在信息技术方面的创新,更是公证在现行经济社会中展现新价值的关键点。
二、加强培养行业合作深入化执业思维。公证机构和金融机构可以向配套化、深入化方向进行研讨,以提高工作效率及节省不必要的法律服务开支。
三、公证员金融公证专业化培养趋势明显。应该倾力打造具有金融知识和法律知识的专业性人才,在赋强阶段与执行阶段都具有丰富经验的执业人员,让公证服务更加专业化、突出化。
四、公证行业应加强与法院深入对话。对赋强公证办理的完善和深化进行深入探讨,进一步推进司法辅助事务的广泛开展。
五、公证服务视角应以合作目标为中心进行多元拓展。金融公证的服务视角不应局限于赋强公证本身,根据当事人对金融机构的需求要点,给金融机构更多元的公证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