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决策是行政权力运行的起点,也是规范行政权力的重点。重大行政决策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或者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依法履行职能的重要方式,是行政管理的重要依据。加强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审核),是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 推进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四川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对本级政府(办公机构)拟出台的重大行政决策及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合法性审查,同时对下一级政府、同级政府部门报送本级政府备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监督。
四川省司法行政机关严把合法性审查关口,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担当参谋助手、法律顾问。2020年,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办理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39035件,提出意见42061条,涉及疫情防控、乡村振兴、脱贫攻坚、民生保障、工程建设、区域合作、改革创新等方面,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治支撑,同时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强化“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及时纠正违法文件。2020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办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2165件,发现问题752个,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2021年,四川省司法行政机关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要求,继续认真履行审核审查职责,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指导作用,持续推行问题通报机制,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