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培训资讯网:福建省闽清县公证处工作人员始终坚持做“有心”人,把人民群众的事放在心上;做“重心”人,把人民群众的事看的比泰山还重;做“诚心”人,诚心诚意为群众办事。
自公证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以来,闽清县公证处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为群众办理“急、难、愁”实事11件,办理公证业务380件,其中涉外公证241件、国内公证115件、涉台公证23件、涉港公证1件,接受群众咨询285人次。
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服务理念
大力开展民生领域公证服务,公证员主动热情服务,重点办好婚姻、遗嘱和财产处置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公证服务;广泛开展送法律“进社区”“进乡村”活动,切实做好“三农”公证服务,努力把服务向基层延伸,不断扩大服务覆盖面。不断探索和推出便民利民措施,认真贯彻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证便民利民工作的贯彻意见》,推行“微笑服务、上门服务、预约服务、限时服务”等便民措施,开通“绿色通道”和开展“最多跑一次”试点工作,不断提升服务效能;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办理小额遗产继承公证适用简易程序的指导意见(试行)》,简化办证程序和材料,最大限度地方便当事人。积极开展公益服务活动,部署开展“公众开放日”“公证宣传日”“公证法律咨询”等公益服务活动,为老年人提供家庭财产法律制度咨询,提升公证服务社会满意度。
解决群众“急、难、愁”
上门服务解急事。本着“人民至上”的服务宗旨,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针对群众因病住院、老年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闽清县公证处工作人员提供上门公证服务,为群众提供更便捷、更优质的服务。
2021年黄某因病死亡,其生前遗留95800元存款未支取。黄某子女到银行取款时,银行以存款人已死亡为由,要求黄某的继承人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凭借继承权公证书到银行领取上述存款。
根据黄某子女的申请,县公证处受理了该继承权公证,按照《公证程序规则》的要求,办理继承权公证全部法定继承人应当向公证处申请,但黄某的配偶郑某因患病住院,行动不便,又急需领取此笔存款支付医疗费用。考虑其家庭实际困难,县公证处决定急群众之所急,特事特办,开启服务绿色通道。5月21日,县公证处指派公证员陈媛媛及助理人员黄蕾前往闽清县六都医院为郑某办理继承权公证,并于当日下午为黄某的子女办理继承权公证相关手续,当场出具公证书帮助黄某的继承人顺利提取了该笔银行存款。
委托公证解难事。程某某是广州某有限公司的股东,现83岁,近期遇到难事:程某某欲将其名下股权转让给公司的另一股东,但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且其年事已高、行动不便,无法亲自前往广州办理股权转让相关手续,经咨询,程某某于2021年3月8日向县公证处申请办理委托书公证,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股权转让相关手续,并将收益转入程某某本人的银行账号。公证处公证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等相关规定对程某某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进行了严格审查,并告知了程某某办理此项公证可能带来的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
在程某某表示知悉办理此公证可能带来的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后,公证员对程某某进行了人脸识别,并让其在公证员面前在委托书上签名、捺印,当日为其办理了委托书公证。凭借此项委托书公证书,受托人便可在委托书授权的范围内代替程某某行使权利,代为办理股权转让相关手续,在保障程某某的利益的前提下,最大程度方便了程某某。
近年来,委托书公证在方便群众生活方面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随着经济快速发展,人们的工作生活所及之地已经不再局限于某一个地方,但问题也随之而来——由于年老体弱、行动不便、事务繁忙等原因无法亲自前往目的地办理相关手续。此时,委托书公证为群众解决了难事,只需前往公证处申请办理委托书公证,便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极大程度方便了群众。
下乡调查取证解愁事。闽清县公证处工作人员都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践行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服务理念,切实履行“首接负责、一次告知、缺件告知”制度,对群众不便获取的证据和部分存疑的证据等认真开展调查取证。关注群众需求,解群众愁事,积极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
现场监督公证,助力服务型政府形象
征迁安置房选房公证。2021年3月26日,闽清县公证处工作人员前往闽清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参加闽清县梅城印记特色历史文化街区被征迁户安置房选房会,对选房全过程进行了现场监督公证,为被征迁户安置房选房提供公证法律服务。
世林弘郡项目预售许可证,摇号办理现场公证。2021年4月27日,闽清县公证处工作人员前往闽清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层会议室,对世林弘郡A-1#楼、A-7#楼累计总建筑面积不少于556.84平米的住宅房源进行锁定,并对锁定住宅房源全过程进行了现场监督公证。
闽清县公证处工作人员始终以“一枝一叶总关情”的情感倾心于民;以“俯首甘为孺子牛”的姿态为民服务;以“泰山压顶不弯腰”的担当为群众办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