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培训资讯网: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中,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面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湖北司法“司法为民办实事”专栏,今日带您关注我省公益律师为民维权的故事。
家门口被人喷油漆,不断有人上门骚扰、威胁、跟踪,价值300余万元的房子被迫以50万元贱卖,50余万元的越野车被对方擅自强扣,均用于“抵债”……男子张立(化名)在向职业放贷人借贷后被逼入绝望境地。最令张立愤怒的是,放贷人刘某还将他告上法庭“追债”,企图将“债务”合法化。在我省公益律师的帮助下,张立逃过一劫,并打响绝地反击战。
洪山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警方已对张立控告刘某涉嫌“套路贷”诈骗一案立案,并向刘某发出《立案通知书》,该案正在侦查中。本案不应审理,应当驳回原告刘某的起诉,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遂裁定驳回刘某的起诉。
据了解,这是武汉首例揭穿“套路贷”成功阻止“民间借贷”追索案。
深受“套路贷”之痛,反被告上法庭“追债”
今年2月下旬,张立来到湖北中和信律师事务所,向楚天公益律师团成员雷刚律师求助。
4年前,张立的父亲老张因经商需要资金周转,前往银行申请贷款但因年龄较大被拒绝。“守候”在银行门口的刘某见此情况便主动搭讪,告知其有融资渠道,但需要以老张儿子的名义才能发放贷款。
在刘某的“操作”和“指点”下,张立开始以自己名义向小额贷公司借款,由于借贷利率畸高到期无法偿还债务,只能通过刘某寻求其他途径“拆东墙补西墙”。
随着借贷次数越来越多,张立的征信越来越差,加上不了解申请小额贷或网贷的渠道,便只能在刘某的“帮助”下陆续向不同的小额贷和网贷公司高息贷款,使得债务总额不断垒高。
图片公益律师雷刚(左一)在讲解“套路贷”与民间借贷的本质区别
张立称,刘某见高利贷已经累积到他无法偿还的规模,遂建议他将房屋过户到刘某名下再由其帮忙借款,张立被迫与其签订虚假房屋买卖合同,将价值300余万的学区房以50万元低价出售给刘某“抵债”。之后,刘某通过“砍头息”等手段虚增债权债务,恶意制造违约,使他一步步沦陷到其精心布置的“套路贷”陷阱之中。他为此散尽家财,却仍债台高筑。
接踵而至的,便是各种手段催债。张立说,刘某组织多人多次上门骚扰捶门,给他和妻子及领导、同事打骚扰电话,跟踪胁迫尚未成年的子女,在家门口喷油漆,强行扣留其价值50余万元的车辆,甚至强行闯入房间辱骂、威胁老人。其母亲受到惊吓后摔倒,右肩骨折……在催债人员反复骚扰下,张立险些丢了工作,还被迫与妻子离婚。
“我借贷的本金只有100余万元,却实际损失了400余万元。”张立说,“他们就是跗骨之蛆,不把你啃食完最后一丝血肉,绝不肯罢休。”
我省公益律师施援手引起各方重视
在长达4年的不法催债后,不法分子变本加厉,竟在2021年春节前夕向武汉市洪山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张立偿还“借款”本息合计105余万元,企图通过诉讼的方式再一次非法占有张立巨额财产。
听完张立的叙述,雷刚、李伟律师初步判断这可能是“套路贷”纠纷。刘某手持多个留有张立签名的借条及转账的银行流水等证据,可谓“铁证如山”。按正常民事程序进行下去,张立将败诉无疑。一旦刘某拿到法院的民事胜诉判决,就意味着该案正式被定性为民事纠纷,非法债权也将合法化,张立的刑事控告程序很可能会无疾而终。
公益律师团在仔细梳理涉案材料后,发现刘某与丁某、吴某、查某等存在频繁、高达三千余万元的大额资金往来;再结合刘某等人讨债的情节,初步怀疑刘某与上述人员属于一个团队。另外,李伟、李玲律师通过大数据检索到丁某、吴某、查某等人分别在武汉市黄陂区、东西湖区、洪山区以及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等多个法院都提起过以民间借贷为由的民事诉讼。
公益团队律师对上述案件中的被告进行了实地走访、面对面对话。多名被告认为,当初的借贷就是一个“圈套”,在无力偿还后,也都遭受到上门骚扰、泼油漆等暴力索债,也曾向公安机关报案却无果,最终被起诉到法院要求其偿还巨额债务。被告中有的公司濒临破产,有的人一夜白头。律师团综合这些信息,更加确信刘某、丁某等人系职业放贷人,惯常使用暴力讨债手段,危害多人的家庭生活。
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李伟律师陪同张立一同向政法机关反映情况,多次向洪山区政法委、洪山区人民检察院、武昌区公安分局提供刘某团伙的涉嫌犯罪线索,得到有关部门高度重视。
法院裁定驳回放贷人的起诉,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
2月26日下午,洪山区法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李伟、李玲律师担任张立代理人出庭应诉。在长达四小时的庭审中,两位律师慷慨陈词,展示证据,指出刘某系职业放贷人,详细剖析了刘某“套路贷”违法犯罪的本质,痛斥其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并告知法庭张立已向公安机关报案,请求驳回刘某的起诉,将此案移送给公安机关刑事侦查。两位律师义正言辞,当场打击了刘某的嚣张气焰,引起法官高度重视。
在李伟律师的建议下,办案法官亲自前往武昌区公安分局调查相关情况,公安机关出具了《关于张立被诈骗案件的情况说明》,确认张立控告刘某诈骗一案已立案,该案正在侦办中。
4月6日,洪山区法院一审裁定驳回刘某起诉,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完全采纳了李伟、李玲律师的代理意见。拿到胜诉判决书,张立心里的大石头总算落了地。
“2019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等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提出要依法严惩‘套路贷’犯罪,但从实践来看,民间借贷行为与诈骗等犯罪行为的甄别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雷刚说,张立案件是武汉首例被法院裁定驳回起诉的“套路贷”追讨案件。下一步,该团队还将继续帮助张立进行刑事控告,一方面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使法律得以正确实施,以个案推动社会进步;另一方面积极挽回张立巨额财产损失,追回房屋、车辆等。
共同阻止非法讨债行为,净化社会环境
律师提醒:近年来,网络、非实体经济迅猛发展,各种犯罪分子也借此“钻空子”,其中诈骗类犯罪尤甚。他们往往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行“套路贷”诈骗、非法经营之实,又实施上门骚扰,暴力催收等非法讨债手段,不仅给受害者个人及家庭带来极大伤害,还严重破坏了正常市场交易秩序,威胁社会和谐与安定。
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如果是真实合法的债务,那么债务人就应当及时履行还款义务。但是当广大市民朋友遭遇“套路贷”诈骗等不法行为时,要勇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相信法律和司法机关最终会还每个人一个公道。
另外,根据2021年3月1日正式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之规定,以暴力、胁迫、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侵入他人住宅、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等手段讨要高利放贷产生的非法债务的行为,国家已经规定为犯罪(催收非法债务罪)。希望社会各界行动起来,共同阻止非法讨债行为,净化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