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培训资讯网:2021年5月26日下午,上海市东方公证处举办东方公证讲堂,邀请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贾明军律师做客东方,围绕“私人财富管理与公证业务的拓展”这一主题分享经验并与东方公证处全体公证员进行交流。
贾明军律师首先就私人财富管理法律服务的业务现状进行了介绍,对于私人财富管理业务的体系和要点进行了分析,在横向对比私人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服务和公证服务的基础上,分析了私人财富管理业务的深挖空间。他认为,就私人财富管理公证业务体系和要点来说,可以分为婚姻协议、代持规划、股权规划家族信托、保险规划等单项规划,婚恋纠纷、离婚纠纷、继承纠纷等争议解决,应急筹划、财富传承、债务筹划、跨境婚前婚内、继承筹划、综合财富筹划等综合规划。其次,贾明军律师从《民法典》的角度出发,着重指出了公证在私人财富管理领域中可以着重培育的法律服务类型。他指出,在婚姻纠纷中,微信聊天等记录证据,会因为手机的丢失、手机的故障可能会灭世或者将来难以取得,要充分发挥保全证据公证的作用;在婚姻协议中,要重视婚前协议公证、夫妻财产约定公证、指定赠与协议公证等的作用;在遗嘱和遗产管理人中,要进一步做深公证遗嘱、继承公证,深入研究遗产管理人制度公证的作用发挥。最后,贾明军律师从自身丰富的执业经验出发,以保单信托中的公证业务及遗嘱公证为例,畅想展望了公证在私人财富管理领域的发展前景与未来。他认为,在保单与信托中,资产证明公证、亲属关系公证、指定赠与公证、配偶同意函公证等均有大量的实际需求;遗嘱公证在遗嘱信托中,有遗嘱能力的自然人(委托人)用遗嘱的方式设定在其死后的信托关系,以死因行为安排信托结构,遗嘱人(委托人)旨在以遗嘱的方式建立起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之间的信托关系,由受托人在遗嘱生效后以信托方式管理和处分信托财产的过程,随着人们意识的增强,公证机构需要对此高度重视并加强研究。
私人财富管理不同于资产管理,它是一种全盘性的理财规划,除了为客户提供高投资收益外,更重要的是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定制服务。公证如何保证私人财富合法、顺畅地增值、流转,是当下越来越多当事人关注的话题。上海市东方公证处一直以来致力于家庭财富传承公证服务,下一步将进一步深挖、优化公证在家庭财富传承流转等领域的服务价值,进一步拓宽公证人员的服务视野,提升家事公证法律服务水平,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更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