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李某来到公证处,满面愁容地表示,其爷爷奶奶去世后留下一套房产,爷爷奶奶生前表示这套房屋在他们去世后留给自己的父亲,但是自己的父亲又先于其爷爷奶奶去世,自己的爷爷奶奶共生育5个子女,由于家庭关系复杂,不知如何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公证员热情接待了李某,并向李某详细解释了公证的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公证员向李某一次性告知办理公证需准备的相关材料。李某在准备齐全材料后,又来到公证处申请办理,由于其爷爷奶奶共生育5个子女,如果李某要继承爷爷奶奶名下房屋必须征得其他继承人的同意并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在办理工程中,公证员发现部分继承人对代位继承的法律规定不太理解,存在一些疑虑。对此,公证员将所有继承人召集到一起,面对面耐心地为他们讲解相关法律条文,结合实际案例进行深入浅出的分析。经过多次沟通与协调,所有继承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同意按照法律规定及被继承人的意愿由李某继承该房屋。
最终,山丹县公证处顺利为李某出具了代位继承房产公证书,帮助李某为顺利继承爷爷奶奶的房产提供了法律凭证。拿到公证书的那一刻,李某激动不已,对公证员的专业素养和敬业精神赞不绝口。
此次代位继承房产公证的办理,不仅为当事人解决了家庭财产继承的难题,更彰显了公证服务在化解家庭纠纷、维护亲情和谐中的独特价值。